重要的業務。隨著近代中國經濟的不斷發展,各地之間的商業聯絡越來越緊密,但是當時中國的幣制異常複雜,各地所用通貨有很大的不同,商人持本地貨幣到異地後,必須先兌換成異地貨幣才能使用,給往來貿易帶來了很大的不便,外國商人對此尤其感到頭痛,因此中國的金融界很早便開始了匯兌業務的經營,這樣商人們可以免除運送現金的風險和異域交易的兌換之苦,錢莊票號還可以賺取匯水(匯費),而真正銀行的出現,則使這項傳統業務得到了進一步的拓展。
對於楊朔銘要求將錢莊改組成銀行,傅孝文一開始並不是完全贊同,因為這當中會面臨諸多技術方面的問題,但現在,他已經明白,那個年輕的後輩的做法是完全正確的。
“那個姓盧的女人的身份,查明白了沒有?”傅孝文轉頭向牛敬業問道。
“查清楚了,她是盧氏廣利財團的人,在海外華商之中有相當的實力。”牛敬業說道。
“盧氏廣利財團?”傅孝文的臉色顯得有些陰沉,“我怎麼從來沒聽說過?”
“據伍家那裡提供的情報,他們盧家,當年也是行商。”牛敬業恭敬地答道,“盧家當年在廣州十三行裡排名第二,僅次於伍家,位在潘家之前呢。”
“我想起來了她應該是盧茂官‘廣利行’的後人”傅孝文心中一驚,說道,“他們竟然也會想到去找他?”
“十三行”的名稱在大清朝的歲月發展中,有著特殊的含義。1840年的第一次鴉片戰爭和1856年的第二次鴉片戰爭,與十三行的海外絲綢之路貿易有著很大的關係,其中還牽連了英國、法國、美國、瑞典等國家港口對中國的“堪輿”,甚至形成了一場世界性的金融大戰。當時的清朝每年40的稅收都是從這個“天子南庫”裡提取的,幾乎是清朝的國庫的二分之一。當時廣州港口“珠江內外,檣桅林立,彩旗飛揚,熙熙攘攘,一包包綾羅綢緞、茶葉、陶瓷堆積如山,來往交易的有丹麥、瑞典、荷蘭、巴西、俄羅斯、葡萄牙數十個家”。這些貿易財富,也是讓清朝皇帝手腳哆嗦“眼紅”的稅收和貢賦,而到了乾隆年間,則逐漸形成了海上絲綢貿易的十三行。
廣州十三行是中國封建社會商品經濟發展和清朝對外貿易政策的特殊產物,但得不到應有的重視,甚至可取可舍。因為清廷既要“嚴華夷之大防”,又要保證對外貿交易,讓銀元象流水般進入朝廷的金庫,於是兩廣總督便組織和指定人員專管廣東對外進出口貿易,說是指定,卻不少是朝廷內務府派出的粵海關監督,而他們卻對十三行行商有生死掠奪的權利,加上保商和稅收收繳讓十三行的行商雖然“年輕”,仍然承擔重負,恩怨糾纏中,把好端端的海上絲綢之路,最後變成為了“喂番鬼”的銀元外流。
由於國內外運到廣東海口的商貨越來越多,為了加強管理,適應開關後發展著的對外貿易的需要,保證關稅的徵收,清廷以法令形式釋出“分別住行貨稅”的文告,規定從事國內沿海貿易的商人和從事對外進出口貿易商人的活動範圍,甚至“畫眉點睛”地按性質劃分開來,設立金絲行、洋貨行。如“來廣省本地興販,一切落地貨物,分別住稅報單,皆投金絲行,赴稅貨司納稅,其外洋販來貨物及出海貿易貨物,分為行稅報單,皆投洋貨行,俟出海時,洋商自赴‘粵海’關部納稅。”之後由公行按貿易額收費,作為公行基金,用於清償行商拖欠、罰款、虧折等債務。清廷的這些嚴厲的承商制度,逐步使十三行的商業資本置於清朝封建權力的支配之下,同時又因為生意的緣故,朝東印度公司“借債”購買產品,實際無法防“夷”,這使得十三行公行在鴉片戰爭後迅速衰落。;
關於十三行商的財產去向問題,直到現在,仍然是個“懸念”。當年十三行行商中,家財最多而又最有勢力的,要數潘、伍、盧三家。道光十四年(1834),怡和行商伍秉鑑向外商宣稱,他的資產“約值二千六百萬元(銀元)”。同文行的潘啟官,被法國雜誌描繪為“財產比一個國王的地產更富”,大約有一億法郎鉅款,每年消費達三百萬法郎。行商中的多數都是園宅華麗,生活奢侈的。據外商記載,行商潘氏“有妻妾五十,婢僕八十,園丁役夫三十”。“彼之家園內窮奢極侈,以雲石為地,以金、銀、珠、玉、檀香為壁。在婦女閨房之外即有廣大能容納百名丑角之劇場,故婦人時時不難得有娛樂。又有九層高之寶塔,以大理石及檀香為壁砌成。其餘珍禽寶木,美不勝收。”而盧家的“廣利行”呢?外商一直驚奇地稱其“財富巨大”、“始終不知道盧茂官的家產有多少,問到他們的財富數目,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