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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八節 骨灰房

張景松說的“二十年續約”情況的確存在。按照中的規章所述:在經營性公墓內安葬骨灰的,應按規定繳納墓穴安葬管理費。墓穴管理費按年收費,一次性收費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期滿繼續使用的,仍需繳納費用。逾期三個月不繳費的,按無主墓穴處理。

張景松情緒有些低落:“警官,我也不是存心惹事,我是實在沒辦法。你說說,這活著的時候需要操心房子,做房奴。等到老了死了,還要操心另一個“房子”。我……我真的難……真的太難了。”

“墓地使用權才二十年,買套房子的期權就是七十年。孰輕孰重,一看就很清楚。”

“我查過,買商品房當“骨灰房”使用,這不違法。”

虎平濤接上他的話頭:“是的,不違法。但你這樣做不合理。”

停頓了一下,他繼續道:“你的鄰居可以選擇報警,我們也必須來到現場處理。這屬於民事糾紛的範疇,我們只能勸說,無法強制處理……這麼說吧!這事兒需要你們雙方互相協商才行。”

張景松情緒再次變得焦急:“這是我的房子,我自己說了算。”

虎平濤嚴肅地說:“你有沒有考慮過其他人?你也看見了,不光是這幢樓,就連小區內的其他住戶也表示反對。人多力量大,畢竟小區房價和名聲關係到每個業主的自身利益。如果召開業主大會,一直要求你搬走,或者把骨灰撤走,你說該怎麼辦?”

張景松雙眼有些發紅,恨恨地說:“他們敢!”

虎平濤以平穩的語調重申事實:“他們和你一樣,都沒有違法犯罪。公平地說,你的行為已經給桂河小區居民正常的生活造成了很大影響。無論是你還是他們,都可以需求法律幫助,但解決問題的核心,仍然在你這邊。”

“我覺得還是你們雙方各退一步吧!你把門框上的這些東西處理一下,別搞的那麼誇張。至於你在屋子裡擺桌子供奉什麼的,關起門來那是你的自由。”

這些話說的有理有據,張景松也不是蠻橫不講道理的性子。他想了很久,緩緩點頭。

這邊勸住了,譚濤那邊卻不太順利。

主要是老太太劉敏,說什麼都要攆張景松離開,還口口聲聲“這個小區只住活人,不住死人。”

虎平濤耐心地勸道:“他已經答應把門框上的所有裝飾撤掉。至於骨灰盒是否放在家裡,這是他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