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三十二節 招認

物:一套漂亮的公主裙,一套價格昂貴的樂高積木。

令人高興的好日子過了半年,李榮凱前前後後總共來了七次,每次給李麗紅的錢從五百至一千不等。這相當於她小半個月的工資。對這個弟弟,李麗紅也給予足夠的照顧,每次都會準備一桌好菜。

一天深夜,李榮凱敲響了她的房門。

“那天晚上我女兒已經睡了。他扛著一個很大的麻袋,很牢實的那種。我的天啊,我從沒見過那麼多錢,一摞一摞的,整個口袋裡都是。我被嚇壞了,以為他搶了銀行,可他卻說這是公司的錢,暫時存在我這兒。”

“他一直不肯告訴我究竟在做什麼生意,只說我們姐弟倆以後就靠這些錢養老。這錢有我的一半。他接下來要出國做一筆大買賣,回來以後就不幹了,帶著我和女兒去南邊,買套房子好好生活。”

“裝滿鈔票的口袋一共有三個。我當時沒敢數,用塑膠袋一層層裹好,再用防水膜封口。我從一開始就想好了把這些錢分批送到南泉村老宅,找地方埋起來。城裡的房子太小了,而且不是我的,隨便進來個人就能找到這些錢。”

按照李麗紅的供述,何萍在南泉村老宅後面廢棄的茅坑裡挖出了三個錢袋。

之所以選擇這裡藏匿,李麗紅有著充分的理由:離開村子來城裡打工,那個茅坑早就不用了。雖說村裡人都有積肥的習慣,卻都是用各家茅坑的存貨。她分幾次把這筆鉅款偷偷運往鄉下,在夜深人靜的時候刨坑挖土。

村子裡的各家廁所都差不多,深度半米的坑,表面架著兩塊木板,外面用土坯砌牆,留空一面作為入口。

廢棄的茅坑早已乾燥,李麗紅常年做體力活,挖坑對她來說不算難事。村裡各家都隔得遠,茅房位於屋後的菜地,刨坑的響動沒有引起任何人注意。等到把錢袋埋下,李麗紅用鋤頭撥攏茅坑周圍乾燥的硝土,在底部覆上了厚厚一層,澆上水,這才回到屋裡清洗。

很少有人會想到糞坑底下藏著錢。何況澆水過後,茅坑表面粘糊糊的一層,散發出濃烈的臭味,看著就覺得髒。

“我數過,總共是兩千兩百七十萬。一捆捆的,用橡皮筋紮好。榮凱說了,這些錢都“洗過”,很乾淨。”

這裡說的“洗”,不是常規意義上的洗錢,而是毒販對新舊鈔票的更換。有經驗的毒販都不會使用新錢,尤其是剛從銀行裡取出,連號的那種。販毒集團有專門的財務人員,他們把交易過程中得到的新幣換成舊幣,通常的折損比例為百分之十,最高達到百分之三十。

(參考墨西哥毒梟加拉多。)

“那些錢埋下去就不好再動,我拿出十萬塊藏在屋子外面的枯井裡。上次你們搜查的時候沒找著,我就把錢帶回屋裡藏在床底下。”

“這些年我過的挺不容易,手裡有這麼大一筆錢,卻不能吃也不能用。榮凱被抓進去了,他之前就再三叮囑我:不等他出來,這筆錢絕對不能動。照他的說法,除了你們警察,還有他的仇人也在盯著我。我被嚇壞了,前些年一直老老實實,緊巴巴的過日子。”

“沒錢的日子難啊!我女兒從小時候就身體不好,每到冬天,不是咳嗽就是感冒。我文化低,除了掃大街也找不到更好的工作。雖說公司裡對我挺照顧,經常給加班,一個月下來也能多個兩、三百塊錢,可是比起醫藥費,還是不太夠。”

“我也是實在沒辦法,就回了一趟老屋,從床底下拿了五百塊錢。我不敢去銀行,榮凱說過這錢絕對不能存,銀行和你們警察有聯絡,稍微有點兒風吹草動就能找上門來。所以我每次回南泉村,帶出來的錢都不多,有時候幾百塊,最高不超過五千。”

“這些年一直沒人找我,膽子也就大了。說實話,新衣服新鞋什麼的,我不稀罕。“樹大招風”這道理我還是懂的。我在保潔公司每個月的收入,只夠日常花銷。我不明白,商店裡那些衣服憑什麼標價幾千上萬?我實在看不出究竟是哪裡好。”

“那次我接女兒放學,路過麥當勞,她說想吃冰激凌,說她們班所有同學都吃過,就她沒有,不知道什麼味兒……”

(感謝各位書友的打賞與投票,我愛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