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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節 善惡根源

傷口。他從兩百多米高的山崖上掉下來,腦袋砸在石頭上裂開,露出白花花的腦漿,眼珠子飛到十幾米外,被幾塊石頭擋住,泡在溪水裡,撈出來的時候已經又圓又白。

調查結果是“意外墜亡”。

我知道這是養父母乾的,可我沒有證據。

小學四年級的時候,派出所的警察給我們上過一堂法制科。當時我聽不太懂,後來我對來支教的老師提了些很幼稚的問題。其中有一個問題是:“所有的壞人都能被警察叔叔抓住嗎?”

那個從城裡來支教的老師很認真,她查了些資料,告訴我:命案的偵破率大約在百分之七十五左右。這是所有案件型別中最高的。財產類案件的偵破率最低,還不到百分之二十。

大概是因為被迫輟學的緣故,我對小學時候的事情記得特別清楚。那天晚上,我前思後想,把整件事情想了個明白。

自從瘋子死後,養父母從就沒打算放過我。

他們不敢做的太明顯,也沒有急於下手。那句話怎麼說來著,“說謊話之前,必須先說幾句真話”。他們也一樣,想殺了我,就先對我好。雖然給我找丈夫這件事沒安好心,但我畢竟是嫁了出去。婚後也回了幾次孃家,在村裡人看來一切都很正常。

後山上懸崖邊的那個松毛窩,是養父早已選定的位置。那條路很偏僻,極少有人走。“拾菌子”是一個很好的藉口。山裡人都懂得“養窩子”,就是在以前撿到菌子的地方,不把菌子的所有根部挖斷,特意留下一小部分養著,過段時間它還會繼續生長。

那個老雜種肯定是帶著我丈夫上山,故意帶他去懸崖邊,裝作發現了菌子,指給他看那一窩剛發出來的青頭菌。我丈夫沒有懷疑,走上那條小路,老雜種在後面用力一推……

這只是那對老公母算計的一部分————丈夫死了,我只能回家。丈夫那邊只有他一個人,遺產雖然不多,卻畢竟也是一筆錢。按照法律歸我所有,而我是他們的女兒,這一切就變成了他們的東西。

我活著,就是一棵搖錢樹。

他們還會讓我再嫁第二次、第三次。

想通了這一切,我決定逃跑。

但我不能就這樣走,我要為丈夫報仇。

兩個老雜種一直催我把孩子打掉,我堅決不從。他們每次威脅我,我就大聲喊叫,說丈夫留下的遺產沒他們的份,這樣一來,他們怕了,後來就不提了。

當時我已經把丈夫的房子賣了,土地交給村裡,換了一筆錢。為了防止那兩個老雜種做手腳,我把大部分錢寄給在外地讀書的弟弟,只留下很少的一部分。

老兩口喜歡喝酒,我就用這些錢給他們買。

我知道喝酒對身體不好,尤其是上了年紀的老人。

女兒出世了,從小都是我帶著她,一刻也不敢離開。就這樣,直到三歲。

那段時間我一直沒出去,藉口說是要呆在家裡帶孩子,兼做農活。我給他們錢,讓他們自己買酒。老兩口每次都要買十幾斤,沒事就炸盤花生米,隨便炒個菜,一喝就是一整天。

我找了個小本子,記下他們每次買酒的時間。

我看見鄰居找他們買了一瓶酒。

當時我想要阻攔,又怕引起懷疑,只好在鄰居買酒之後,經常去他家裡串門。他把酒瓶擺在櫃子上,每天都會喝兩杯。我掐算著日子,以“借菜”為由頭,從鎮上買了兩瓶清酒送給鄰居。

村裡家家戶戶都有自留地,我家的韭菜長髮了,你要吃就過來割一些。我家的黃瓜豆角上棚了,你喜歡就過來摘點兒。這叫“借菜”,只要不是數量太多就沒問題。

禮尚往來,你借我菜,我送你酒,誰也挑不出毛病。

我算好了送酒過去的時間,剛好鄰居從我養父那裡買的酒喝完。他有些不好意思,一直在推辭,我就當著他的的面,把其中一瓶酒蓋子開啟,說“酒都開了,你不要就浪費了。”

這是我早就想好的理由。

我在他家裡坐了一會兒,趁他不注意,悄悄偷走了那隻空酒瓶。

算著日子,過了一段時間,鄰居差不多喝了一瓶多的酒。

那天晚上,我半夜爬起來,從床底下搬出早就準備好的工業酒精,兌進老公母裝酒的大罈子裡。

之前的一個多月,我斷斷續續都在兌著,只是數量不多,想看看他們喝了以後會有什麼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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