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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節 貨沒了

麼多年,下屬的酒吧、夜總會被查了那麼多次,警察不可能毫無察覺。

以為警察都是傻逼、飯桶、白痴的那些傢伙,要麼在監獄裡關著,要麼已經死了。

“丟卒保車”這法子很好用。

夜場的賣貨人必須不斷變更,每次的轉換週期,通常來說是一年至一年半。具體的時間增減,看警方對公司夜場的檢查力度和次數。如果來得頻繁,就意味著該換人了。

對金壽昌來說,殺人就跟吃飯喝水一樣簡單。

南方城市經濟發達,“水泥墩藏屍”之類的故事也很普遍……實際上這都是編出來的。以金壽昌為例,他認為殺人就必須毀屍滅跡,灌進水泥墩裡無論時間長短,肯定有被發現的那天。

多年前,他就買了幾臺粉碎機。只要把屍體砍成大塊塞進去,插上電,按下開關,從通道盡頭出來的,就是骨末與肉泥混合在一起的粉色物質。

這法子是從《三國演義》那本書裡學到的。曹操當年缺糧的時候經常用,也是靠著這個打贏了袁紹,奪取天下。

一堆肉泥,塞車後備箱裡帶到郊外,隨便找個地方一埋,神不知鬼不覺。

那都是以前的事情。金壽昌幾年前就不用粉碎機了。那玩意兒佔地方不說,每次運轉噪音太大,隔著老遠就能聽見。雖說在城市裡處理死人很方便,卻容易遭到周邊居民投訴……如果被警察找上門,麻煩就大了。

所以他換了一種法子……事實證明人類的智慧果然無底線,思維轉換帶來的好處也不是一星半點。說起來,肉泥肉醬什麼的都不安全,還是新法子好,可以把自己不喜歡,不想要的人從這個世界上直接消失。

經常更換賣貨的人,安全係數很高。可是這樣做也帶來了一系列負面效果,最直接的,就是身邊的老人有些搖擺,生怕哪天就被這樣對付了,死得莫名其妙。

按照金壽昌最初的想法,鄭強應該死,蔣濤也應該死。

如果不是洪宗元苦苦相勸,說是這樣做會寒了下面人的心,否則他根本不會改變主意。

其實在金壽昌看來,洪宗元也應該死,只是還不到殺他的時候。

黑道生意不可能做一輩子。金壽昌早就想好了退路————他在蒙特利爾買了套房子,在舊金山開了一家餐廳,在巴西置辦了一個莊園,還在塞普勒斯開了一家小酒館。

再幹幾年,該退休了。

公司肯定要進新人,否則就無法正常運轉。

如果按照舊觀念,其實包括王學新也應該被歸為新人的範疇。

在金壽昌看來,參加過一次行動,分過錢的人,都是老人。

所謂“新人”,指的是像虎平濤這樣,剛入公司不到一年,有資格被選中,隨時可以推出去迷惑警方,當做擋箭牌的這種。

金壽昌殺氣騰騰,兇狠殘忍的目光在眾人臉上來回掃視。他右手朝著側後方向伸去,開啟斜挎在腰部的皮套,拿出手槍。

國內禁槍,這是他花了大價錢從外面買來的。

看見他的動作,洪宗元心知大事不好,連忙上前,不敢伸手,只能湊到近處低聲勸道:“金爺,不要衝動。”

金壽昌體內的溫度不斷升高,臉色不正常的迅速變換:“老子整批貨沒了,你竟然叫我不要衝動?”

洪宗元跟了金壽昌多年,知根知底,他連忙抓住金壽昌拿槍的那隻手,急促地說:“金爺,今天是在海上出的事。警察分海警和陸警,兩家各不沾邊兒。您冷靜點兒,先冷靜下來,咱們有話好好說。”

金壽昌眼睛裡全是血絲,像頭趨於瘋狂邊緣的野獸:“好好說?那可是兩噸純貨!兌開了價值好幾個億!”

“金爺,您聽我說。”洪宗元知道現在決不能亂,拼命勸道:“咱們得搞清楚究竟是哪兒出了問題。既然是在海上出的事,我覺得費率冰鬼佬至少得擔一半的責。”

這句話把金壽昌腦海裡的怒火瞬間消減了一半。

無論是誰聽到不好的訊息,都會發狂衝動。可一旦冷靜下來,金壽昌也不得不承認洪宗元的話有道理。

“費率冰鬼佬也不是什麼好人,每次交易都要咱們先付定金,然後才交貨。金爺您想想,咱們兩個月前就交了錢,那可是三百多萬美元啊!摺合成咱們的錢,就是將近兩千萬。別說是兩個月,就算是兩個星期,利息就是一個大數。為了這事兒,咱們跟費率冰那邊說了很多次————當面交易,錢貨兩清。可他們倒好,說什麼都不願意,非要分按照定金和尾款的模式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