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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節 抓捕

我腰包裡掏空,還不如我直接來派出所說明情況。我知道你們的政策,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萬一我這行為算是自首,甚至戴罪立功,那我就能減免罪責,家裡人也能理解。”

聽到這些話,虎平濤不禁好氣又好笑:“你稀裡糊塗過了幾年,這回算是真的學聰明瞭。”

張亞光聽了這話,頓時面露喜色:“照您這麼說,你們派出所沒有楊平這個人,他鐵定是個假警察?”

虎平濤點點頭:“應該是這樣。因為他做的這些事情不符合警隊紀律。任何性質的罰款我們都要開單,而且必須簽字蓋章才能生效。你說他前前後後找你要了好幾十萬,而且還是私下行為……這人肯定是冒充的。”

“這樣吧!你提供一下這個楊平的聯絡方式,我們先調查,之後會跟你聯絡。”

……

調查結果,古渡分局沒有叫做“楊平”的警察。

顯而易見,這是一起冒充警察,性質惡劣的詐騙案。

虎平濤立刻安排布控,透過張亞光,把楊平約出來,當場實施抓捕。

……

耳原路派出所,審訊室。

“楊平”被鎖在鋼製審訊椅上,耷拉著腦袋。

這案子是派出所負責,虎平濤和譚濤作為所裡的領導,共同參與審訊。

“說吧,你的真名叫什麼?”虎平濤平靜地問。

“楊平”抬起頭,一副認命的表情:“……我叫曹建波。”

虎平濤有些詫異,下意識地偏頭看了一眼坐在旁邊的譚濤,發現對方也用同樣的目光望向自己。

一般來說,對案犯的審訊,通常會經過攻心、僵持、交代三個環節。想要撬開犯罪嫌疑人的嘴,是一門技術活兒。古時候那種犯人拒不招認,審訊官大怒,直接扔令籤讓衙役們上刑的場面,現在是不可能看到的。

擺事實講道理,鐵證如山,令其不得不低頭,這才是審訊的真諦。

像現在這種剛一開始問話,對方就老老實實交待的情況,不能說是沒有,但的確很少見。

平復了一下情緒,虎平濤試探著問:“你知道我們為什麼抓你嗎?”

曹建波點點頭:“知道。我冒充警察,騙了些錢。”

既然對方承認,接下來就好辦了。虎平濤繼續問:“認識張亞光嗎?”

“認識。”

“那就說說你對他的行騙過程吧!說詳細點兒,不要有任何隱瞞。”

曹建波很合作,竹筒倒豆子,把一切都痛痛快快說了個清楚。

“張亞光很好色,在網路上找女人,我就選中他成為目標。”

“前後兩次都是我故意騙他的。”

“其實張亞光也不是什麼好人。他結了婚,有老婆孩子,自己還在外面亂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