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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克爾
來自波斯納的補充思考
本書這一章關注的焦點是高等教育及其發展,所有文章可以用一個詞概括:商業化。不論好壞,大學正變得越來越像商業企業。它們更具競爭性,因此更關注於成本最小化和利潤最大化。就如我在之後的文章所說:
頂尖大學逐漸變成擁有數億美元(甚至10億美元)資產的巨型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這些大學需要專業管理者,所以它們僱用了專業管理者。專業管理人員從商業領域得到啟示。所以,我們的大學深深陷入了對沖基金的旋渦,渴望得到超競爭投資回報,忙於將科學研究商業化,千方百計地尋求來自富裕家庭的學生,為了提升自己在《美國新聞和世界報道》上的排名而人為地操縱資料(例如,透過模糊錄取標準,它們就可以獲得更多的申請者,因此也能夠拒絕更多的申請,最終使大學看起來更具選擇性),誇大高學歷畢業生的就業前景,透過提供高薪和輕鬆的教學任務爭奪學術名人,還有在爭奪戰中,建立一種雙重聘任制,在該機制的頂端是終身僱用制的教授,在其底端是由沒有終身任期、沒有福利的研究生和臨時教員來負責大部分的教學工作。
哈佛大學和斯坦福大學的法學院曾作出了一項決定,即向只記及格和不及格的評價系統邁進,而不是用字母或是數字來評分,這一舉措具有劃時代意義。但這對學生們的未來僱主來說是不幸的;作為一個在過去27年一直僱用書記員的法官,我可以證實,字母評分或者更受歡迎的數字評分為潛在僱主提供了有價值的資訊。但是,精英法學院的學生卻(有點不可思議地)討厭分數。通常,耶魯法學院擁有最優秀的學生,而且人們認為耶魯大學採用了只記及格和不及格的評價系統是學生青睞該大學的一個主要影響因素。其他頂尖法學院也解釋了一個現象,即由於高額學費和大學對校友捐贈的依賴性,學生從教育的主體變成了顧客——在商業領域,顧客永遠是對的。
人們對我寫的關於剽竊的文章作出了很多評論,這表明在剽竊問題上,我有點“畏首畏尾”,尤其是當剽竊行為的實施主體是教授和其他“成熟”的作家時,情況就與學生剽竊大不相同了。我堅持我那離經叛道的看法,即學生的剽竊行為是更嚴重的過失。剽竊的學生不僅以犧牲其誠實的同學為代價推動自己的事業發展,而且他沒有從剽竊中學到任何東西。然而,一個“偷取”他人觀點或是言論用到自己著作中的教授不僅能創造出一個對其讀者來說更加優秀的作品,而且還會大大提高其自身作品的質量。當然,作者應該承認他確實剽竊了,不這樣做就是錯誤的;我的觀點是,由於剽竊作品的問世,被剽竊的作品可能獲得附加價值。因為教授的剽竊更容易被發現(抄襲的內容會出現在出版物上),因為教授或其他專業性作者剽竊被發現這一事件本身就是一種巨大的恥辱,因為(如一些評論所指出的)電腦搜尋引擎使得人們發現剽竊行為變得更加容易,所以我堅信,實施剽竊的學生應該受到開除的懲罰。
關於剽竊問題,我於2007年出版的《論剽竊》上有深入討論。
第五章 求職、工作與薪酬(1)
收入不均與貧富差距
在中國,城市和農村之間的收入不均加劇了,尤其是自1980年中國開始經濟騰飛後,中國的城市家庭和農村家庭之間的收入不均現象更嚴重了。同時,每日生活費低於2美元的中國男性、女性和小孩所佔的比例大大降低了——世界銀行以每日生活費低於2美元為標準來定義貧困。中國的窮人因為經濟飛速發展而富裕起來了,儘管他們的收入和中產階層以及富裕階層之間的收入差距拉大了許多。類似的結論同樣適用於印度,在過去的20年中,印度總體經濟的爆炸式發展使富人和窮人之間的收入差距更大了,但是極其貧困人口的收入水平卻提高了。
美國政治家和很多其他領域的人都非常擔憂過去25年裡美國人收入不均的加劇,為了應對這種擔憂,我作了以上調查。中國和印度的例子表明,收入不均的加劇是好還是不好取決於這種不均產生的根源。我認為,美國收入不均加劇的原因是有利的、合理的。
基本事實是這樣的,高階技術人員和低端技術人員之間的收入差距有增大的趨勢。就教育而言,高中輟學者的實際工資(根據消費者價格指數而調整的工資)並未發生多大改變。高中畢業生的收入增長得稍微快一些,所以輟學者和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