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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 劃分職權

百人。這些人大多數都是吃不上皇糧的,可是他們也是要吃飯的。他們的錢將來自哪裡?

是不是除了朝廷規定的正稅之外,各個地方都要徵收損耗、再算上地方上的各種攤派,這些多收上來的錢糧都去了哪裡?可有入了國庫?”

朝臣們大多數都沒有在地方上任職的經歷,大多數都是從翰林院、國子監、太子東宮等清流官升上來的,真正有地方任職經驗,一步一個腳印的升到中樞,進入內閣的鳳毛麟角。

這還是明初,等到了中期更是非進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內閣。可以說大明的決策就是在一群只有理論沒有實踐的朝臣中拍腦袋做出來的。

你讓這些人講大道理,他能給你講三天三夜,你讓他具體辦某一件事,立刻就會現了無知的原形。

偏偏這些人無知還不自知,總還是一副指點江山的模樣。

“陛下,即使增加官員,地方上該用多少人一個也少不了。朝廷總不能要求知縣親自下鄉去徵收賦稅吧。”

“不!收稅是戶部的事,未來戶部也要在各地稅務機構,專門負責徵稅。然後統一按照朝廷與地方的比例分配稅收,知縣的職責是花錢。每年的稅收怎麼花才能更好的提升當地的經濟水平,為百姓提供更多掙錢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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