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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彪,候至夜靜三更,先殺家僮,次將光蕊打死; 拋屍洪江。

“卻說殷小姐痛恨劉賊,恨不食肉寢皮,只因身懷有孕,未知男女,萬不得已,權且勉強相從。轉盼之間,不覺已到江州。”

殷小姐相從劉洪; 只因身懷有孕。又行了幾日,才到的江州。

好了! 真相已經出來了。

我們可愛的殷溫嬌小姐在和陳光蕊同志結婚的第二天一大早; “五更三點,文武眾臣趨朝”後,得到皇帝聖旨; 開始遠行。“即令收拾起身,勿誤限期。光蕊謝恩出朝,回到相府。”

五更三點,約為現今的早上5點10分左右。這個時候,陳光蕊正在朝廷裡面等待調任。而在先一天的晚上; 丞相吩咐安排酒席,歡飲一宵。一宵是多久? 一夜! 即使沒有一夜; 也有大半夜! 至少得轉鍾兩三點。

也就是說,兩個人在一起睡的時間,只有一兩個小時左右。

陳光蕊的酒量如何? 精力如何? 這些都是可能存在的問題; 但畢竟是“共入蘭房”了。這一兩個小時有沒有發生性關係? 不好說; 就算真的發生了; 有沒有受孕? 又不好說; 就算一槍命中懷了孕; 還是說不通!

因為從溫嬌小姐結婚的那天晚上算起; 到老公被殺; 上面已經算的極為清楚,按多的算: 只有18天; 若按短的算: 僅僅只有8天時間!而溫嬌小姐竟然已經確認自己懷孕了!

按醫學常識; 一個女的; 在受孕後,出現妊娠反應的平均時間是在40天或45天以上。

那麼,溫嬌小姐怎麼在8—18天內就確認懷孕了呢?只是未知男女。這“未知男女”就是懷孕有一向時了; 而不是剛剛才發現的。

因此,我可以肯定地說:溫嬌小姐肚子裡懷的這個孩子; 是在結婚之前就已經有了; 而絕對不可能是新科狀元陳光蕊的!

只有這一種解釋,才說得通!

這種說法,不知道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