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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1部分

能產生什麼問題,因為除王公貴戚等大貴族外,絕大部分的鄉村小貴族或非王公貴族,都是在沒有男性繼承人的情況下,由家族中的女性繼承爵位,比如黎塞留公爵。第一任黎塞留公爵是路易十三時期的紅衣大主教,他身為教士,因此沒有後代,所以繼承公爵爵位的是他妹妹的後代,這實際上就是一種變相的由女性繼承。

第一條的後半部分和第二條財產支配權,這是絕對會受到反對的。以前由一個或數個男性繼承人合夥瓜分祖先的遺產,現在卻又加入了女性成員來分上一份,無論是人丁興旺的家族,還是人丁凋敝的家族,都不太可能同意。另一方面,由於第二條財產支配權中,明顯就提出了女性可以享有所得繼承財產的全權支配權,那麼這些女性的丈夫也就不可能對這份法案感到什麼滿意了,因為他們無利可得。當然,還有一點就是,無論是父親還是丈夫,都不可能允許妻子脫離自己的掌控,因此,他們不可能允許妻子擁有獨立的財產。

至於第三條人身自由權,路易既然明確將其認定為這份法案的根本,那麼也自然是最不可能得到支援的法案。

路易在寫完這部法案後,也是立刻就發覺了一些問題,但他對此無動於衷,因為他的目的也不是真的想要這部女權法案透過。

女權法案的編寫和召開制憲會議一樣,只是路易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而策劃的一次計策,是所謂聲東擊西的計謀,他最終是為了讓瑪麗?安託瓦內特能夠平靜的分娩,同時也是為了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