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想到自己有可能會見到未來大舅子,莫名就有些緊張了起來,臉頰也開始發紅,他低頭看自己的腳,他還穿著破草鞋,想到百合出身候府,自己那位未曾謀面的大舅子恐怕看不上自己現在這副模樣的,心中便暗自叫糟,他出來時沒有收拾打扮,一副邋里邋遢的模樣,想想自己若是以後有了女兒,恐怕也不肯嫁給自己這樣的人的,光看第一眼印象就不喜歡了。
他想到自己以後若是有了女兒,要是像百合一樣,便有可能會嫁給別人,心中就有些酸澀,可隨即又反應過來自己實在是想得太多了,現今八字都還沒有一撇,兩人房都未圓,她會不會生女兒還不一定,萬一生了兒子也是有可能的,這樣一想,他又有些高興了起來。
只是張洪義還沒歡喜多久,又想起自己想得太遠了些,首要之事是她提的要去看什麼大舅子,兒子女兒都是後話,可以暫且不提。
現今百合本來就不想嫁給自己了,若是大舅子再對自己印象不好,肯定會極力反對,若是到時他一反對,自己豈非更難討她歡心了?幸虧自己還未曾做過什麼劊子手,否則真要去幹了,現在那未曾謀面的大舅子恐怕更看自己不上。
想到這兒,張洪義哭喪了一張臉,想要拒絕,可媳婦兒想家人也是常事兒,他絞盡腦汁兒也想不出什麼藉口打消了她的念頭,最後只得厚著臉皮,跟她打商量:
“要不今兒先回去,明日再來,你看天色都不早了!”今天他頭髮沒洗,也沒沐浴,衣裳穿的是最破舊的,留了鬍鬚,平時他嫌懶得收拾,一直沒有刮過,現在悔得腸子都青了。以往不修邊幅,現在才曉得厲害,自己以前就長得不算英俊好看,大齊朝美男子愛撲粉帶香囊的,他曾聽說書的講過,大齊的貴女們愛的都是那些騎馬而過,馬蹄都帶香氣的男子,只是營州這個地方連婦人平時要抹胭脂都沒地方買,現在自己又哪兒去弄這些東西?
好在大舅子家中出了事兒,他估計也跟自己一樣沒錢收拾打扮,張洪義心中又略覺得妥貼了些。
他臉色一會兒青一會兒白的,嘴角邊一時笑,一時又露出兇殘的神色來,偶爾還伸手摸自己的臉和下巴,那眉毛不時皺得極緊,一會兒又鬆開,跟神經病似的,百合看得頭皮直髮炸,忍不住伸手打他:
“你給我正經一些!”
“哎呀!”她一打,張洪義嘴裡本能的就慘叫,他決定了今天不去看那大舅子,反正來日方長,急也急不到一時,他將東西全騰到一隻手上,也不顧自己剛剛那聲慘叫引來了周圍人詫異的目光,連忙伸手摟了百合的腰,拉著她往家裡的方向走:
“媳婦兒,現在咱們不去,你看天色晚了,再去驛館回來天都得黑了,我跟你說營州這地方,天黑了可沒人敢出門的,外頭有惡棍,要害人的,你聽我的話,明兒咱們回去好好收拾,我再陪你。”
張洪義這話音一落,百合就鄙夷的看了他一眼:“營州這個地方,有惡棍,還有能比過你的?”
剛剛那掌櫃看他的眼神,百合可都瞧在眼中了,人家分明是拿他當惡棍看的,而且一口就叫出了他的名字,顯然以前張洪義就是聲名遠播的主兒,他這樣的惡棍還拿別人來當擋箭牌,百合不信!
雖然不知他葫蘆裡賣的是什麼藥,可是原主跟那位大哥感情也並不深,劇情中二人甚至並沒有互相來往,她剛剛那樣說,只是隨口一提罷了,張洪義若是想去,兩人順道過去瞧瞧,他若不想去,百合也不會勉強的,因此聽他說先要回家,百合也依了他,被他半摟半拉的帶著往家走,走了兩步她又掙扎:
“不要拉拉扯扯的,大街上,成何體統。”
“依你,依你。”張洪義鬆了口氣,只要她不再堅持要現在就去看那未來的大舅子,他就已經心中歡喜了。
回到家裡,因為有了要見大舅子的事兒,張洪義也不再那麼糾結掌櫃的態度了,只是摸著布匹時,心中還有些遺憾:“這布太粗了,該給你買絲綢的,你穿了,比那些什麼太太穿著好看得多,她們怎麼能跟你比?”(未完待續……)
PS:第五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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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蓋世英雄(二十一)
張洪義並沒有出過營州,不知道那些絲綢只是最低等的,甚至原主以前若是仍活在候府中時,母親身邊稍體面的丫頭婆子,穿的衣裙面料都要比剛剛的絲綢好太多。
可是他一份關切的心,卻比那絲綢珍貴多了,絲綢有價,可是情誼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