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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天長日久,鉅細靡遺地隨時隨處惟他馬首是瞻。 我的世界裡,最重要的一個人,仍然是我自己。 我甚至不能夠答應他,立時三刻放棄一切隨他海角天涯。如果是17歲或許我會的,但現在我已經27歲,在以往27年間的辛苦掙扎中,他並沒有出過半分力,又有什麼理由要求我為他捐棄未來?我還至少在他七歲的時候把闖禍砸玻璃的他自彪形大漢手中解救下來並向他宣講過一番大道理,他又為我做過什麼呢? 僅僅租下常德公寓讓我發思古之幽情或者請我喝咖啡時自備奶油是不夠的。我要的比這更多。然而究竟是什麼呢?我卻又不能知道。 樓下大門輕輕響了一聲,沈曹從門裡走出去。 我站在露臺上看著他離開。 他的背影挺直,寂寞而驕傲。 很少有男人連背影看起來也是這樣英俊。那一刻我有衝動要奔下去對他說我們不要再吵架了,我現在就同你走,隨便去什麼地方。 但是電話在這個時候響起來,是子俊:“錦盒,我今天才知道你辭職了,為什麼瞞著我?” “瞞著你是因為沒想過要告訴你。”我有點沒好氣,“誰規定我辭職還要向你申請?” “你知道我不是這個意思……”子俊發急,“今天有新片上映,我請你看電影好吧?中午打算去哪裡吃飯?要不,我陪你去城隍廟逛逛?” 難為了老實頭裴子俊,居然一分鐘裡憋出三數種選擇來。 我又不忍心起來,於是同他掉花槍:“子俊,我不想再工作了,要你養我一輩子,天天看電影逛廟過日子。” “天天可不行。每週一次怎麼樣?” “兩次吧。一次看電影,一次逛廟。”我調侃著,真真假假,跟子俊是什麼樣過份的話也敢隨口講出的,反正講了也不一定要負責任。 同沈曹則不行。一諾千鈞。每一言每一行都要斟酌再三才敢出口。兩秒鐘前和兩秒鐘後的想法是不一定的,只這眨眼的功夫,攜手闖天涯的衝動已經過去,風平浪靜,春夢了無痕。 正在挑選出門的衣裳,電話鈴又響起來,這次是媽媽,大驚小怪地問:“女兒,你辭職了?為什麼呀?你以後怎麼打算?” 做子女的起碼義務 “您怎麼知道?” “子俊來電話的時候說的。” 子俊這個大嘴巴。我暗暗著惱,也有些驚奇,沒想到他和媽媽通話倒比我還頻。 “我覺得累,想休息段日子,另找份比較有前途的工作。” “那樣也好。有方向嗎?” “有幾家公司在同我談,我還沒有決定。” 不是我想吹牛,但是讓母親安心是做子女的起碼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