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人就急急忙忙拿起碗筷。
“這牛肉竟是用千日酒燉的?”大鬍子吃掉一塊燉牛肉,銅鈴大的眼珠子這會兒瞪得更大了,隨即加快速度,風捲殘雲一般往自己的碗裡夾菜。眾人毫不示弱,一個二個吃得滿嘴流油,臉上全是驚歎之色。
燉肉全是用五花牛肉做的,瘦肉間或夾雜著雪白的脂肪,熟爛軟糯,入口即化;牛肉丸子是用短腦和脖頭做的,用木棒反覆捶爛揉捏成型,煮熟後口感彈滑,丸子內部自然會出現一個空腔,吸飽了牛油和骨湯,牙齒輕輕一磕就濺出鮮香濃稠的汁液,味道令人拍案叫絕;牛筋先是油炸,再蒸一刻鐘,末了入鍋爆炒,紅亮的湯汁包裹著每一根牛蹄筋,咬人口中先是覺得軟糯,快斷時又嚐到一點點粘彈,口感妙不可言。
這一桌菜,香的極香、糯的極糯、稠的極稠、鮮的極鮮,味道簡直被林掌櫃做絕了!眾人連扒帶搶也只吃了個半飽,深夜出兵的怨念全都打消,只餘意猶未盡。這一趟來值了,真的值了!
林淡知道他們沒吃飽,便把熬了兩個時辰的牛骨棒敲碎,做了一盆牛髓湯。燉爛的牛髓藏在骨筒裡,用嘴輕輕一吸便滑入口腔,滋味鮮美無比,不但洗滌了味蕾,似乎連毛孔都洗滌了。
大鬍子用雙手捧著一根牛骨棒,滋溜滋溜吸得極歡快,十分殷勤地道:“林掌櫃,你的手藝咋這麼好?聽趙六他們說你是要進京開店的?若是店開好了,你一定要告訴我一聲,我叫我的兄弟們去給你捧場。”
林淡替俊偉男子舀了一勺湯,又夾了一根牛骨棒,自謙道,“我這手藝哪裡叫好,將軍謬讚了。日後您們若是來京城,只管去我那裡……”
不等林淡把話說完,男子沉聲道:“捧場歸捧場,飯錢還是要給的,林掌櫃開店也不容易。”話落冷冷掃了大鬍子一眼。大鬍子不自覺地打了個寒顫,連說肯定給錢,一分不少。
林淡看出二人的眉眼官司,心知男子的身份肯定不簡單,卻也沒多問。在外行走最忌多說、多看、多做,容易惹上麻煩,反正入了京他們就再無交集,實在不必探究。
等眾人吃完飯,林淡便帶他們去找自己的馬車,順便繳獲了土匪的贓物。俊偉男子不知她究竟用了什麼方法獲悉贓物的隱藏地,卻也對她的聰慧更多了一層了結。
大鬍子幫林淡整理貨物的時候仔仔細細檢查一遍,確定她真的沒有多餘的酒水,這才滿心不捨地回營,當晚就帶著那一罈千日酒入了京城,去找自己的頂頭上司威遠侯。若說嗜酒如命,大鬍子遠遠不及這位侯爺,對方與永定侯一個鎮守東南、一個鎮守西北,皆是大楚國一等一的實權人物,得他一句話,一飛沖天指日可待。
第14章 廚娘13
說起威遠侯的嗜酒如命,大楚國正可謂無人不知,無人不曉,每日三餐皆有酒水他才能吃得下飯,雪夜醉酒差點被凍死在野外,醒來第一件事還是喝酒,當真是不見棺材不掉淚。他曾戰功赫赫,也曾三次救過先皇的命,如今雖然在京中養病,不知何時能回東南駐地,卻也是誰都不敢招惹的人物。他手裡握有一根金鞭,乃先皇臨終所賜,可上打昏君下誅奸臣,權勢極大。
為了投其所好,每一個上門拜訪的人都會為他帶一罈好酒,酒喝得痛快了,他說話也痛快,酒若是劣質,他當即就能把對方掃地出門。攀上威遠侯的方法看似簡單,實則不然。他八歲隨父出征,九歲第一次殺人,當晚便喝到了世上最烈的酒,因而大醉一場,從此便染上了酒癮,至如今已有三十個年頭,可謂閱酒無數。
一般二般的好酒他早就看不上眼了,瓊漿玉液亦喝過不少,要想滿足他的胃口簡直是難如登天。
大鬍子為了討好威遠侯,私底下不知花了多少真金白銀去買酒,卻總是無果,卻沒料竟會偶然遇見手藝驚人的林掌櫃,還白得了一罈傳說中的千日酒,心裡的狂喜簡直壓抑不住。他緊趕慢趕,三日後才抵達京城,也不找客棧修整一二,立即便去威遠侯府拜會。
每日來侯府送酒水的人沒有一百也有幾十,管家哪能都讓他們進來,只接了酒罈便把大鬍子打發走了。大鬍子千交代萬叮嚀,說這是千日酒,十分難得,請管家定要親自送到侯爺手裡,管家嘴上答應得好好的,轉頭就把酒塞進專門用來儲存酒水的庫房。
罈子本來就只有巴掌大,酒水還沒裝滿,抱在手裡輕飄飄的,當真是磕磣人!這些送禮的真是越來越不知所謂!出了庫房,管家在心裡唾棄大鬍子一番,轉頭就把這茬給忘了,於是這壇酒便靜悄悄地擺放在架子上落灰,無人來識。
另一頭,林淡的車隊繼續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