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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做賊呢,也是要講原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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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駟是個賊,一個大賊,他偷過許多東西,無論是玉器銀貨、古董瓷玩還是武林秘典、古籍文墨,他都偷過。

因此他也去過很多地方,皇宮內院、官家府邸、富商金樓、門派禁地,這些地方都曾有過他的蹤影。

但是去了這麼多地方,偷了這麼多東西,他最喜歡偷的還是書畫。

而且只要是偷書畫,他就會去找一個人偷。

究竟是誰這麼倒黴,會被他這樣的一個賊惦記上?

答案是一個住在雁山湖邊的書生。

而李駟為什麼喜歡偷他,那就要從一個很早之前的故事講起了。

······

八年前,在李駟還沒有那麼有名的時候,他就曾經去過雁山湖。

那時,他的口袋裡只有三枚銅錢。

三枚銅錢能夠幹什麼呢,能夠買三個饅頭、喝兩壺水、或者吃一碗加了些菜葉面條。

但無論是選擇這三者中的哪一個,都代表著,你吃了這頓,就沒有下頓了。

所以為了自己的肚子考慮,李駟決定去偷些東西。

但是雁山湖就這麼大點地方,根本就沒有幾個富貴人家,更沒有什麼可以作為他的目標的富貴人家。

於是在七拐八拐之下,李駟最終來到了一間臨近城郊處的小別院裡。

那別院不大,但佈置得卻是相當雅緻。

院中,紅漆塗得迴廊打掃得很是乾淨,幾乎一塵不染,將手放在上面的時候,會有一種乾燥的木漆特有觸感。

迴廊的兩旁,山石花草排列有序,一顆花樹種在庭院的正中央,上面的花枝將開未開,是還散著淡淡的花香。

心中默唸了幾句勿怪勿怪。

李駟便偷偷地溜進這別院裡,四處閒逛了起來,此間的主人似乎不在,所以房子裡很是安靜,一點旁雜的聲音都沒有。

但是東西也很乾淨,整間屋子裡除了一些傢俱和擺設之外,就幾乎什麼都沒有了,根本沒有什麼好拿的物件。

最後,李駟是在一間書房前停了下來。

那該是一間書房,因為那裡面擺滿了書畫,畫軸堆得到處都是,有得擺放整齊,有得則是七零八落地散在地上。

李駟向著裡面打量了幾眼,就走了進去,撿起了地上的畫軸,拆開來看了幾張。

他發現這些書畫似乎都是出自同一個人之手,而且這人好像還是一個名士。

因為看那落款上的名字,他是感覺有些眼熟的,柳冉,似乎是一個書畫名家。

他記得曾經聽人說起過這人,說他的書畫皆是傳世之作,所以許多人爭相收藏,大多都能夠賣到上千兩銀子一張。

我莫不是,來到了他的住處?

李駟想著,又仔細地看了看手裡的畫,也覺得畫的確實不錯。

這山是山,水是水的,著實沒什麼不好,就算賣不了上千兩,賣個十幾兩應該是沒什麼問題的。

原諒他的文化少吧,並不知道該怎麼評價一張畫的好壞。

不過,他看這滿屋的書畫,是準備拿上幾張了。

畢竟這有這麼多,少了三兩張,應該也沒人知道。

於是,他隨便拿起了三個畫軸揣進了自己懷裡,轉身就要離開。

只是他剛走出去一兩步,就又走了回來。

因為他還是覺得有些過意不去,無論這戶的主人是不是柳冉,他和他都是無冤無仇的,就這麼拿了別人的東西去賣,著實有些不妥。

所以他站在原處,是準備想一個能讓他心安的辦法。

突然,他有了一個主意,既然他拿了別人三幅畫,那他就畫三幅一樣的還給別人不就好了嗎?

想到便做,李駟當即走到了桌邊,就著桌上的硯臺,磨起了墨來。

別的不說李駟的畫藝其實還是不錯,從前無聊的時候,他是同江憐兒學上過幾手,江憐兒對他的評價是。

如果他不做賊,本可以是當世名家。

可惜,李駟對於作畫這件事,從來都只有三分鐘的熱度,只有想到了的時候,才會畫上那麼一兩張,而且畫完就隨處亂丟,是從來都沒有留下過什麼畫本。

而眼下,他是準備將他要拿走的這三幅畫都再畫一遍。

留下三張一樣的,那他再拿走原來的三張,不就不算是偷了嗎?

怎麼說呢,該說他真是機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