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已經成為政府的目標,政府的活動日益受到法律的限制。過去的30年中,全國人大頒佈了若干限制政府的重要法律,如《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等,民告官開始成為現實,公民訴贏政府部門的案件也不再稀奇。最後,法律教學和法制普及工作全面展開,全民的法律素質明顯提高。目前,全國已有600多所大學設有法學專業,絕大部分黨校和行政學院也把法學教學當作幹部培訓的重要內容。此外,改革開放後,中央還在全社會開展五年一期的普法教育,把全體公民都納入到普及法律知識的活動中,目前正在開展的“五五普法教育”首次把農民列為重點物件。
中國政治發展三十年(6)
但是,現有的法制建設離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還有很長的距離。例如,我們的法律體系只是一個初步的框架,還不完備,一些重要的法律還沒有制定,如《新聞法》、《社團法》和《民法典》,許多正在實行的法律也需要修訂完善。公民和幹部的法制意識還比較淡薄,有法不依、違法不究、執法不公、判決不執行和司法*現象還相當嚴重。司法活動中的地方保護主義、對司法過程的人為干預、以權力抵制法律等現象也時有發生。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識還不強,依法行政的水平也不高。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過程中,必須採取切實措施認真解決這些問題。第一,必須明確*和法治是通向政治文明的唯一道路,也是實現中華振興的不二法門。因此,要繼續強化全體公民的法治意識,特別是黨政幹部的法治意識,普遍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質,培育社會主義的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第二,應當抓緊制定社會經濟發展和政治發展所必需的新法律,及時修訂不合時宜的法律條文,改善立法程式,提高立法質量,早日建立一個較為完備的法律體系。第三,領導幹部和黨政機關要帶頭守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中國文化傳統和現實生活中,政府和官員的所作所為具有特殊的示範作用,政府官員應當做知法守法的模範,真正做到違法必究、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司法公正,從而帶動全社會養成遵守法律的風尚。第四,要加大立法、司法和執法過程中公民參與以及公眾監督的力度,切實推進司法*,嚴厲打擊司法*。第五,要推進司法體制的改革,從制度上保證司法審判的相對獨立性,最大限度地消除司法不公和地方保護主義,維護國家的司法統一和司法公平。
政府改革問題
中國的政治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種政府治理改革,或者說是一種政府管理體制的改革。中國的政治改革不是許多西方學者所理解的政治體制改革,這種改革不涉及基本政治框架的變動。這是一種以政府治理或政府管理體制為重點內容的改革。一方面,中國政府不斷重申不照搬以多黨制和三權分立為主要特徵的西方政治模式;另一方面,中國政府又十分強調政治改革,特別是以行政管理體制為核心內容的政府治理改革。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一直強調政府改革,每一次黨代會的政治報告,每一次全國人代會的政府工作報告,無一例外地包含政府改革的內容。政府治理或政府管理體制的改革,包括政府機構的調整和精簡、政府職能的轉變、政府行政管理方式和行政程式的變化等,成為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政治改革最重要的內容之一。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政府一直致力於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並取得無可否認的重大成就。例如,政府機構設定更加合理,政府職能發生了重大轉變,政府不再直接管理企業,政府對經濟事務的管理主要表現為市場調節和宏觀調控,政府對社會事務的管理也逐漸開始從管制為主轉向以服務為主。政府日益強化其公共服務職能,正式提出了建立服務政府的目標。與此相適應,政府的公共服務質量明顯提高,大量行政審批程式被簡化。例如,2002年到2004年,國務院分3批宣佈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專案1 806項。到2004年底,國務院部門的審批事項已減少50.1%。“一站式”服務等行政便民措施開始普遍實行,政府公共服務的投入大大增加。政府的責任機制也開始得以確立和完善,官員問責制已經普遍推行,對失職官員一律開始追究其責任。政府事務變得日益透明,許多地方政府也引入了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政務公開已經成為對各級政府的強制性要求,對於違反國務院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的政府行為,公民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政府的決策更加科學化和*化,政府重大決策的公示制度、聽證制度、諮詢制度和評估制度正在各級政府中逐漸推行。政府的行政效率明顯提高,建設效益政府在許多地方成為政府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