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丫頭滿口汙言穢語胡罵的樣子,她就會不自覺的想她定是個被嬌寵著長大的孩子……而她的父母雙全,品性嬌縱,就愈發襯托出力哥兒的可憐與無辜來。
她同情她,哪個來同情力哥兒?難道力哥兒就是活該喪母,活該童年不幸,活該小小年紀上戰場以命相搏?
不!力哥兒才是受害者,而她只是踩在受害者肩膀上享受毒果之人,舅母的事雖與她無關,但她也並不無辜。江春無法忘記那晚她拿棍子打舅舅的場景,那種將舅舅折磨得豬狗不如的變/態嬌笑,一個三四十歲的大男人被她打得見了小孩兒都避之不及……她又哪裡無辜了?
況且,江春也還是想給她改過機會的。為母治病而賣身為奴,若她換個環境,被心正之人引導,從此走上正道,也算她造化了。若仍執迷不悟,那也是她自個兒作的。
想通了這一關節,江春那不該生的惻隱之心也沒了,只照著上次法子,又給夏荷加了些顧護正氣的參芪之品,盼著她早些“好起來”。
可惜,老話說得好,上樑不正下樑歪,有那自私自利的爹孃在,桂姐兒哪裡長得好了?自打去了碼頭上,日日吃要吃好的,見了南來北往商客,見人穿紅戴綠的也跟著學,小小年紀拾掇得怪模怪樣。
那梁婆子買她去,不過是想著日後自己百年了可以給孫子留個媳婦兒,有意將她當童養媳養。哪曉得她好的不學,偏要學人做張拿喬,挑三揀四。
惹得老婆子氣急了就打一頓:引火加柴教兩遍學不會,打一頓就會了。連個洗腳水都不會端,打一頓也就好了。想要趁她不備將她灶房燒了,打一頓就規矩了。
在老婆子棍棒教育下,終於將她教得會做兩樣活計了,平日裡出門做活,一把大鎖將兩個孩子鎖院裡,家來了祖孫三個吃過飯就吹燈睡覺……本也是好好的,只不知那夏荷如何想的,居然找到梁婆子家去。
桂姐兒被“折磨”了個把月,不記得自己學會什麼,忘了老婆子吃穿用度未曾虧待過她,只記得自己捱了幾頓打,軟磨硬泡死乞白賴,鬧著要回家去。
夏荷也無法,自己手裡沒錢,藥還得吃,除了去偷去搶,她是真沒法子給閨女贖身了。
想到去偷去搶,見了梁婆子寬敞的二進大院子,那小哥兒身上穿的八寶福褂,外頭瞧著其貌不揚,裡頭傢俱物什卻是頗有兩分家底……於是與自己閨女耳語交代幾句,定下個歹毒計劃來。
也是合該她自作孽。每日裡打量著梁婆子出了門,就使才哥兒去站人家院牆外,桂姐兒在屋裡將老婆子衣裳床墊子,裡三層外三層翻了個遍,值錢的簪子戒指全給偷了,由外頭哥哥接住,家去了夏荷又有自個兒門路銷贓。
就這般裡應外合,連著偷了三日。
她母子三個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哪知那梁婆子能獨身帶大孫子還守住了家財,哪是等閒人物?前三日對桂姐兒該教的教,該罵的罵,不動聲色。第四日,兄妹兩個正交接著財物,就被官差逮了個正著。
無論何時代,盜竊罪的量刑都是據財物多寡而定的。好巧不巧,他們姊妹兩個正好偷了四日,老婆子將哪件鐲子上有個什麼花紋,戒子上有個什麼缺口,全都記得清清楚楚,半日功夫就將還未來得及融的物件兒找齊了。
直到六月初一了,江春才“曉得”,夏荷母子三個委實賊膽包天,共偷了梁婆子價值五十來兩的東西出去。
五十來兩……算是老婆子的棺材本了,沒了這筆錢,她白與人做了半輩子奴婢不說,就是孫子也無依無靠了,她對那母子三個的痛恨可以想見。
果然,她舍了一條老命不要,硬是將這一家告到開封府去,因著夏荷抵死不認,又未當場捉到她,銷贓也是找的旁人,倒是將自己摘乾淨了出去。
只可憐那才哥兒兄妹倆,有梁婆子孫子親眼所見,親耳所聽,又被官差人贓並獲,這般大的數目……
若能將那贓款吐出來或許還能清減罪名,哪知那趙士林見娘仨有了銀錢,就似蒼蠅聞著臭肉,家來拿去了大半不說,最後還慫恿著夏荷抵死不認。
最終兩個孩子在東京是無立錐之地了,兒子被送去西北衛所入軍籍,女兒本就賣入梁婆子家,背主之罪更重,直接沒入教坊司……可謂是自作自受了。
但與早已化作白骨的劉氏比起來,他們至少還有命在,待漸漸吃夠苦頭,或許還有改過之機,即使艱辛些,也能活好好活下去。
江春等了三個月,終於等到趙士林露面,使張勝幾個尾隨了去,趁他吃醉酒用麻袋將他頭套了狠狠打一頓,丟到桂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