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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部分

以蔽之。

被狐狸、黃鼠狼迷住的人和事很多,光丁強自己家就有,他的一位親嬸嬸,曾有一段時間被黃鼠狼迷過,手勾勾著,嘴巴撅在一起變作尖嘴猴腮,說的話奇怪無比,後來找了一箇中醫紮了銀針才好。粗淺分析,可能這兩種動物的腦波和人的相近,所以容易侵入人的思想。

這男孩的行為已完全受附在他身上的某種能量控制,和佛門說的心智被迷是一個道理,不過他這種恐怕還要更強一些,在心智被迷的同時,妖魔強大的力量也已附著在他身上。

但是

丁強盯著他。雖然證實了心中所想,事情卻並不好辦。如果對他出手,畢竟他的外形仍是個小童,有違未成年人保護法,他極有可能拼著捱打也不暴露真身。

男孩裝出滿臉愕然,“叔叔,你不要嚇人好不好,我身上哪兒來的東西!”

丁強不準備和他耗下去了,做個手勢,門開,他對男孩最後笑一下,離開了這間屋子。

他選擇了退一步,對待外表是小男孩的妖魔,他一時下不了手。

出來囑咐HXS人一些話後,他迴轉賓館,竟不稍停,乾脆定了機票回了北京,拉著老婆逛遊樂場泡游泳館釣鯽魚,玩了整整兩星期才回來繼續辦案。

HXS人一見丁強就報告說這幾天那孩子明顯不同了,脾氣變得很是暴躁,還威脅說如果丁強再不來見他,他就要砸爛房間衝出去。

丁強很滿意地晃著腦袋。嗯嗯,不錯不錯,看來納稅人的錢沒白花,沒白花費人力物力調查他看守他,狐狸尾巴終於露出來啦。

嘿嘿,那個“他”字應該改成“它”。

“放了他。”

HXS人一開始沒明白,“您說什麼,丁副?”

“笨蛋,聽不懂我的話嗎,我說放了他。”丁強身形微晃,遁於虛空。

在HXS,不聽首長號令那還了得,差不多是最嚴重的罪之一,雖然不理解首長的意圖,但單是首長這一聲斷喝已經嚇得他們縮縮脖子,誠惶誠恐地開啟電子門,令男孩出來。

“你可以走了,外面有專車送你。”

男孩警惕地向四周探望了半天,沒見到丁強的蹤影,這才高高興興地坐車離開。

待那車的影子都不見,丁強的身影又現,命令對小光實行最嚴密的不間斷監視,把影像聲音資料同步傳入他手上的手錶式監視器上。

他是這樣想的,小光的情況特殊,一味拘押他其實沒有意義,必須引他自己露出馬腳,方能一舉幫他的宿主恢復人類本尊,可又不能輕易放了他使他生疑,所以要關他兩星期憋憋他。

HXS人本也奇怪關了小光那麼久又不審他是何道理,這時領悟到了領導的意圖,連忙照辦。

丁強的主意非常正確,經過一個月的跟蹤調查,端倪初現。

小光每週都會抽一天時間,獨自一人去鄰縣山脈中的一座無名荒山,衛星監測顯示,每次他都會進入同一個山洞,一呆就是三個小時,然後出來回家。過後曾派人進去勘察過,不過是內部空間大些,沒有其他。

HXS人總是請示是否要在小光進洞時跟進去察個究竟,均被丁強否決。

他要親自出馬,會會這頭黑山老妖。

隨著新的一週開始,這個機會很快到來。

那天是星期四下午自習時間,丁強接到報告說小光已經離開學校坐公車去那荒山,便也駕上當地警方特供的一輛據說是重慶馬力最強勁的賓士,隨後趕去。

時間緊急,他充分用上了這輛警用賓士的特權,開了個風馳電掣,到了離山最近的車站將車停在一家帶超市的加油站,還等了半個多小時才等到小光。

可能時間這麼長了一直相安無事,他相信沒人注意他,他下車並未四處打量,直接拐下了路,向遠處腹地的山脈走。

丁強在超市裡買了一碗冰糕,下路後在一棵大樹後生成一道能量結界包住身形,邊吃邊墜著他,相距始終不超過100米。

期間有兩次小光回過頭來張望,當然是什麼人也看不到,便轉過頭繼續走。

公路離山大約有兩公里遠。中間根本無路,青草繁茂頎長,時有溪水溝坎,不一會兒丁強就受不了當羚羊的感覺,更擔心四腳蛇之類的咬到他把那本來就不多的牙硌掉,飛到半空超越小光,先到了山腳下。仰頭看,這處山脈雖然並不太高,但山連山山擠山,山勢很陡,攀爬不易。

五分鐘後,小光到了。

丁強暗自心驚,目光越過他的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