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並且訂婚的儀式也不是一次就可以完成的。初次“放小訂”,在清真寺或者清真飯館或者“古瓦西”家裡舉行,男方的父、兄預先訂下一桌飯菜,備了用串珠編織成的聘禮,前去行聘。女方的父、兄帶著一隻精巧的玻璃方盒,裡面放著“經字堵阿”和刻著待嫁女子的經名的心形銀飾。雙方父、兄見面之後“拿手”,互換禮物,然後聚餐,“小訂”即算完成。過了一年半載,再議“放大訂”。“大訂”比起“小訂”,就要破費得多了,男方要送給女方一對鐲子、四隻戒指、一副耳墜兒、一塊手錶、一對鐲花兒,裝在玻璃盒裡,連同“團書”(喜柬),由“古瓦西”送到女家,“團書”上寫了兩個日子,供女方任擇其一。“古瓦西”討了女方的口信兒,再回男方通知。“團書回來了嗎?訂的是幾兒呀?”“回了,×月×日。”這個日子就是預訂的婚禮日期,所以稱為“大訂”。“大訂”之後,男方就要依據婚期,早早地訂轎子、訂廚於,並且把為新娘做的服裝送去,計有棉、夾旗袍,棉襖棉褲,夾襖夾褲……共八件,分作兩包,用紅綢裹好,外面再包上藍印花布的包袱。至此,訂婚就算全部完成,只待舉行婚禮了。
喜期來臨,排場當然更要遠遠超過“放訂”,當那十抬嫁妝浩浩蕩蕩出了門,人們才知道嫁女的父、母要花多少錢!看那嫁妝:頭一抬,是二開門帶抽屜的硬木首飾箱(官木箱),箱上擱著拜匣;第二抬,一件帽鏡、一隻撣瓶、兩隻帽筒;第三抬,四個棕罐;第四抬,兩個盆景;第五抬,魚缸、果盤;第六抬,兩個鏡支;第七、第八抬,是兩隻皮箱,盛著新娘的陪嫁衣物,箱上擱著對匣子和禮盒;第九抬,又是一隻小皮箱;第十抬,是新娘沐浴用的木盆、湯瓶以及大銅鍋、小銅鍋、大銅壺、小銅壺。這十抬嫁妝,是斷不可少的,如果女方家境富裕,還可以加上爐屏三色和大座鐘,便是十二抬。若要擺闊鬥富,再增加幾倍也沒有止境,多多益善,但少於十抬便覺寒酸了。有的窮家婦女,湊不夠十抬,又無錢打發抬伕每人兩塊大洋,便廉價僱幾個人,頭頂著嫁妝送過去,稱為“窩脖兒”,那是相當現眼的事兒,誰家誰家四個“窩脖兒”就聘了姑娘了,往往要留下幾十年的話把兒。
再說男方。迎親當日,男方要備上一塊方子肉、兩方卷果、兩隻雞,都插著“高頭花兒”;五碗水菜、四盤鮮果、四盤乾果、四盤點心、四盤蒸食、一對魚,裝在禮盒裡,分作兩抬,稱為“回菜”,給女方送去,一俟花轎出門,這“回菜”就回來了,女方的親友大吃一頓。新娘上轎,婆婆要來親自迎娶,孃家媽也要親自把女兒送上門去,隨著去的還有孃家親友,又是浩浩蕩蕩,並且把葬禮上絕不許用的旗、鑼、傘、扇、樂隊,也從漢人那裡照搬過來,吹吹打打,好不熱鬧!花轎進了婆家的門,早已有請好了的“齊潔人”或者由婆婆迎上前去,挑開轎簾兒,給新娘添胭粉,然後迎入新房,卻不像漢人那樣“拜天地”。
這時,宗教儀式的婚禮才真正開始。
八仙桌上,擺好筆硯,由雙方請來的兩位阿匐寫“意和布”(婚書)。婚書上寫著雙方家長的姓名,新郎、新娘的姓名,以及八項條款:一,這是婚書;二,真主訂良緣;三,雙方家長贊同;四,夫婦雙方情願;五,有聘禮;六,有證婚人二人;七,有親友祝賀;八,求真主賜他們美滿。阿匐寫畢,向新人祝賀,這時,新娘含羞念“達旦”(願嫁),新郎念“蓋畢爾圖”(願娶),婚禮達到了高潮,來賓們哄聲四起,手舞足蹈,抓起桌上的喜果向新郎、新娘撒去,祝願他們甜甜蜜蜜、白頭偕老!
婚禮以再次“拿手”結束,但歡宴和笑鬧還要持續到午夜,第二天一早,新婚夫婦就要成雙成對地到孃家“回門”了……
白氏深深地嘆息,她當年就是這樣嫁到了梁家,而如今卻無力為愛女舉辦這人人都有權享受的婚禮!
“子奇,壁兒,媽不能對不起你們,我去求回回親戚們幫我一把,要‘乜帖’也給你們辦……”
“媽!”壁兒為母親擦著淚,“咱免了吧,都免了!奇哥哥沒了有家,您就是湊夠十抬嫁妝,往哪兒抬呀?從今兒起,他就是您的親兒子,您又聘姑娘又娶兒媳婦了!明兒一早,咱舉意提念爸爸,念平安經,我就算有了家了!”
第二天,星期五,穆斯林的“主麻”(聚禮)日,壁兒和韓子奇雙雙來到清真寺,請阿匐為他們寫“意札布”,在肅穆的清真殿堂,當著聚禮的朵斯提,阿匐為他們兼任了“古瓦西”和證婚人,向他們道“晤吧哩克”(祝賀)。
“達旦。”壁兒說。
“蓋畢爾圖。”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