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車到楚依凡公司,準備給他個豔遇。誰知他出去辦事了,半小時後才回來。我只好在他的辦公室等他。
我坐在他的椅子上,百無聊賴地左轉右轉。不當心蹭到抽屜角,把襪子刮出一根絲,散線了,特顯眼。我叫聲倒黴,魅惑指數至少要降五個百分點。
找出原來的襪子,幸虧沒扔。我換好一隻,正要換另一隻,有人敲門,我隨口一句:“請進!”來人推門進來。我慌忙放下腳,笑臉迎客。
是他,那個怪名人。我趕緊堆上獻媚的笑:“金總您好!”一邊出於禮貌要站起來,這才發現有隻鞋不知所蹤。我金雞獨立在一隻高跟鞋上,努力維持平衡。
他一見我,愣了一下,然後認出我來,說:“你好,楚依凡他不在嗎?”
我說:“哦,他再有幾分鐘就該回來了。”
他很有禮貌地問:“我在這裡等他方便嗎?”
“當然!”當然是不方便,可這是你的公司,我敢說什麼?
我維護住笑臉:“請坐!喝茶還是喝水?”說完我就後悔了,要倒水我勢必要離開桌子,我是單腳蹦過去還是光腳走過去啊?而且,我兩腳還穿著不同色的絲襪,還一長一短。
這回他的回答還很合我心意:“不用了,謝謝!”
我趕緊順風坐下,活動一下踝關節。
他又愣了一下,大概沒料到我會這麼實在。我也沒辦法,失禮總比丟臉強。
現在的場面很詭異,我是個外人,卻充當了主人的角色;他是公司的主人,在自己的地盤上當起了客人。
然後兩個陌生人開始沒話找話,基本是他問我答。不外乎我在哪工作,今天天氣不錯等無關痛癢的話題。
在談話的間隙,我插空搜尋失蹤的那隻鞋,終於在桌下深處發現了它。我探出腳,夠不著,再夠,還是夠不著。見鬼,沒事把桌子做這麼深幹什麼?
趁他對牆上壁掛產生興趣的空隙,我兩手撐住椅子,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