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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6部分

文家鄉、蘇坡鄉33輛機關用車全部拍賣給私人,這兩個鄉除兩輛執法車外,不再有公務用車。這是成都市實施黨政機關〃無公務用車〃計劃的前期試點,成都市預計在5年時間內,在一定級別內,徹底取消公務用車,取而代之的是〃交通貨幣化〃方案。

〃公車私用〃和〃公車高消費〃現象一直都是被人所痛恨的,也是領導幹部腐敗的表現之一。是各級政府想嚴厲打擊的物件,也分別採取了各種措施。報道中的這種做法雖然可以起到很大的作用,但筆者卻覺得使〃公車〃從一個極端駛向了另一個極端。

首先,〃公車私用〃變成了〃公車私買〃並不見得能改變〃公車私用〃的影響。尤其報道中,這兩個鄉的公車竟然多數都賣給了〃公家〃人員,現場最貴的一輛雅閣車被文家鄉鄉長以13。8萬元的價格買走,一輛帕薩特車被文家鄉黨委書記以12。5萬元的價格買走。公家車賣給了公家領導,是否低價購買,是否有〃近水樓臺先得月〃,〃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嫌疑姑且不說,就說這樣的原來的車仍然是原來的人來開,〃星星還是那個星星,月亮還是那個月亮〃,就仍然會引起爭議,引起議論,仍然損壞政府形象。雖然你是個人買了去,但人們知道那本來是政府的車,你開著誰會知道是你個人買的?你總不能一個個對人解釋吧?就算大家都知道是你買了去,誰又能知道你給沒給錢,給了多少錢,佔沒佔便宜,養車的錢是否報銷,油錢是自己掏的嗎?要知道,在有些問題上不是〃問心無愧〃就可以了,還要考慮整體影響。就好比,當初車是公家的,你作為領導開出去辦自己的事,然後你說,我給公家錢了,我自己加的油,誰會去聽,誰又能相信?這就好比一個市長買了市政府的地,一個警察賣了查收的車,都是有嫌疑的事,不能不避諱。

其次,〃公車〃並非沒有用。雖然有一些單位買公車沒有太大的用處,甚至鋪張浪費,是為了〃擺譜〃。但是,仍然要肯定,多數公車還是有用處和有必要的。公車用在公事上更方便,更快捷,更經濟,而如果打車的話會更費錢,甚至會耽誤正事大事。我們反對的是不考慮單位的經濟狀況硬買車,高消費,以及各種公車私用現象。但是,我們不能諱疾忌醫,我們不能因為怕魚刺就不吃魚,不能因為一個極端就走向另一個極端,乾脆取消公車。

最後,徹底取消公務用車,取而代之〃交通貨幣化〃方案也有實行上的難題。就拿報道中機關每月補貼的交通費為例。其中:正處級每人1100元/月,副處級900元/月,科級600元/月,副科級500元/月,一般人員400元/月。如果按照級別來說,當然是應該級別越高補貼越多,但是這種交通補貼和別的補貼獎金不同,因為我們都知道,一般情況下在任何單位都是級別越高動口越多,級別越低動腿越多。很多單位的主要跑道的都是一般工作人員。以前如果有公車,雖然領導可能會私用,但畢竟公家需要有人辦公事的時候,一般人員還是可以隨便使用的。而現在補貼那麼少,卻不見得夠用。所以說級別低的補貼少不見得公平。但是級別越低補貼越高又不符合國情。可見,除了執法車,完全取消公車,完全用補貼代替也存在實施上的問題和矛盾。

說到底,其實我們不能允許公車消費和車輪腐敗現象是對的,但這不等於否定〃公車〃存在的價值。我們主要還是要大力懲治亂用公車的人,而不是槍斃被亂用的車。就像刀,正當使用是工具,用來殺人就是兇器,但是我們不能不允許賣刀。

行車上路如何做一個合格的汽車駕駛員

行車上路,不論是在寬敞的馬路;還是在狹窄的衚衕,經常遇到一些不守規矩的司機和不文明的駕車方式。或是在不允許拐彎的地方拐彎,在不允許掉頭的地方掉頭,或是違章超車,隨意停車等等。在一些沒有紅綠燈的十字路口,你爭我強,誰也不讓,結果是犬牙交錯,擠成一團,誰也動不了。這些不文明的駕車方式通常都違反了交通規則,許多爭端和車禍也由此產生。

一項統計表明,目前我國的民用車輛保有量超過2500萬輛,而擁有汽車駕駛執照的準司機數倍於汽車保有量。司機和準司機在全國人口中的基數如此之大,這些人是否遵紀守法,能否做到文明駕駛、禮讓三先,能否成為一個合格的汽車駕駛員,對於整個國家的道路交通安全,人民的生命安全,乃至全社會的文明進步,都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那麼,怎樣才能成為一個合格的汽車駕駛員呢?

做一個合格的汽車駕駛員,首先要有法治觀念,要熟知各項與道路交通安全有關的法律、法規,並且模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