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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部分

兩個手掌合在一起那麼大,手電筒的光柱正照在那朵大蘑菇上,就像是人站在在舞臺上被追光燈照耀一般,這朵蘑菇顯得格外的晶瑩剔透,宛如一塊稀世的美玉。

不是吧?這些螞蟻還知道光合作用!而且它們還會搞農業,這裡分明就是螞蟻的蘑菇園啊!

紅色的兵蟻將這片蘑菇田團團圍住,它們一個個弓起上身,頭上的觸角劇烈的抖動中,似乎感覺到了空氣中未知的敵人,一場大戰一觸即發。

常照文果斷的伸手將他的手電筒從土堆中拽了出來,拔出蘿蔔帶出泥,他這次是拔出手電筒帶出螞蟻。

常照文用力掄著手臂,大多數螞蟻在他這番動作之下從手電筒上被甩下,也有一些兇悍的,順著手電筒爬到了他的手上,對常照文“宣戰”。

“嗷!”常照文痛呼一聲,手背上被螞蟻咬到的地方,泛起一片紅腫的顆粒。

他連忙把手背上的螞蟻拍掉,好疼!他的臉因為疼痛都有些變形了。好吧,一不做二不休!

他索性又把手伸進了空心土堆中,直接把朵最大的蘑菇給摘了下來。

沒想到這朵蘑菇不光看上去像玉雕一樣,手接觸到上面傳來一陣舒服的清涼,真的像一塊寒玉。如果不是它還散發出一股野菌子特有的香味,常照文說不定還真的以為它是被螞蟻搬到洞中的一塊玉雕呢。

這種清涼的觸感給了他新的靈感,常照文從蘑菇的根部,稍微撕下了一小塊皮,輕輕塗抹在手背上剛剛被螞蟻咬傷的地方,說來也真神奇,手背上的紅腫立刻褪了一大半,疼痛感也消失了。

莫非這玩意專治蛇蟲叮咬?看來他這次是撿到寶了,常照文連忙將這朵蘑菇收入袋中。

咦,那個是什麼?

強拆也拆完了,菜也偷完了,此時不撤更待何時!

在常照文準備跑路的時候,土堆中的另一樣東西又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第二百九十三章 原來是葡萄

那是……

在一片烏黑的有機物組成的沃土之中,有一抹鮮亮的紫色,那是半顆葡萄。

之所以說是半顆葡萄,是因為它與土壤直接接觸到的那一半已經開始腐爛,但即使如此,沒有腐爛的表皮依然紫得那麼惹眼。

看來這群螞蟻對種植蘑菇真的很重視,常照文知道亞馬遜叢林裡有一種切葉蟻,它們本身並不食用葉子,而是將葉子從樹上切成小片帶到蟻穴裡發酵,然後取食在其上長出來的蘑菇,螞蟻這種生物,它們幹農活的資歷可比人類還要早。

但人家用來為蘑菇提供養料的也不過只是它們本身不吃的葉子而已,而含有大量果糖的葡萄,通常情況下對螞蟻這種昆蟲有著致命的誘惑力,但人家居然抵抗住了甜食的誘惑,將葡萄放在土壤中發酵作為蘑菇的養分。

從中常照文發現了兩個興奮點:其一,那個蘑菇絕對不是普通的東西,這是整個蟻群不惜血本種出來的東西。其二,既然在螞蟻種植蘑菇的腐土裡發現了葡萄,那說明這附近一定會有葡萄。

常照文不知道螞蟻的活動範圍多大,但是有一點可以肯定,這裡臨近溪流,不會游泳的螞蟻顯然是不可能渡河而去的。

在附近一帶好好找找看看!

從身邊的大樹上扯下一片葉子,將手電筒仔仔細細的擼了一遍,剩餘的幾隻落網之蟻全被肅清。

黑暗的樹林深處,活躍著一束光,一隻鳥撲了撲翅膀,落在了一根樹丫上,歪著頭打量著一個奇怪的男人。

這個男人一隻手握著一個手電筒,另一隻手抓著一根木杖,手電筒的光柱逐一掃過每一株植物,而木杖則高高舉起,仔細的撥開層層疊疊的樹葉,似乎在尋覓著什麼。

“不對!”常照文失望的發出一道哀嘆,將手裡一顆剛剛摘下的棕色果實扔在了地上,開啟了地毯式搜尋模式後,他接連發現了不少植物的種子,但是種子和水果之間還是有著一道不可逾越的巨大鴻溝。

他找的是水果,必須是多汁且主要味覺為甜味和酸味可食用的植物果實才行。龍眼是水果,而無患子就是不能食用的種子。

他剛剛找到的這個棕色的果子,果皮極薄,一口咬下去只有乾澀的味道,顯然不能算作水果。

誒,他輕輕的嘆了一口氣。

前幾次進入森林,總覺得這裡有很多漿果,似乎隨便摘摘就能採個一籮筐,可怎麼真的存心想找,就什麼都找不到了呢?

手電筒徒然一低,照在了地面上,天!

常照文已經開始流露出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