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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部分

近了深夜,正是歹人殺人放火,打家劫舍的好時候。

萬仙兒已經穿好上了一雙白皮小涼鞋,瞬間底氣更足夠了一些。

“我要跟他們走!”

萬爸爸跺腳,手指著萬仙兒來回哆嗦:

“好好好,你走,讓他們先打死我,打死我了,你就走!”

萬媽媽早已經拋棄了杏子,轉身撲到了女兒身上:

“親爹孃都不認了,你到底是為了誰?”

萬仙兒掉眼淚兒:

“我就是不想嫁人,實在不行我做出嫁做尼姑去!”

一般的十七八歲的少女,都正是喜歡幻想愛情的時候,總要計劃著嫁去一個富家少爺,騎著白馬的王子,實在是昏頭看上窮小子的,那窮小子也必定要有一副俊俏的皮囊。

萬仙兒牴觸那個王家大少爺到了這樣的地步,大約也是因為氣場不和,第一次相親出了事故,所以惱羞成怒了。

萬爸爸恨極了他女兒胡說八道:

“做尼姑?你想的美,你活著是我們萬家的人,等死了,骨頭也是我們萬家來處置!”

封建的社會,子女是屬於父母的重要財產之一,父母有完全的處置權,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

萬媽媽大約是覺得自家丈夫的上一句非常有分量,鎮住了全場,所以也跟著說了一句:

“誰敢帶她走,先把我打死了!”

周大少爺嘴角上翹說了一聲好,往前走了幾步,用盒子槍抵住了萬媽媽的腦袋。萬仙兒趁機掙脫了她母親,大踏步的往外跑了。

萬媽媽和萬爸爸一陣大喊:

“快把她抓回來,丟人現眼,養這個女兒還不如養條狗!”

忽然又是砰的一聲槍響,周大少爺的搶還抵在萬媽媽頭上那。萬媽媽以為是槍支走火了,所以眼白一番,昏倒過去。其實是週三少爺也拿出來搶試了下效果。

萬媽媽一倒下去,萬爸爸也以為自己太太是被槍崩了那,頓時瞪圓眼睛,話都說不出來了。

張美溪衝著萬爸爸行了個屈膝禮:

“那我們先告辭了。”

民國時代就是一樣最拿的出手,所有人的禮儀都是不用挑剔的,張美溪行完了禮就拉著杏子往外走了,被罵了一晚上真是頭都痛了,想著先離開現場,再派一個聰明能幹的聽差來處理吧。

兩個周少爺也利落的跟在她身後往外走了。兩個巡捕也不想惹事,趕緊跟在後面走了。聽差和女傭們互相看看,自然不會赤手空拳的去追趕這夥拿槍的強盜的。為了表示對萬家的忠心,他們齊齊的衝過去搶救萬媽媽去了。

被嚇昏過去是很容易酒醒的,掐人中,按壓胸口,手指尖放血。萬媽媽過了幾分鐘就醒了過來,摸了摸自己腦袋還在,也沒有什麼傷口,愣怔了一陣子,才嗷嗷的哭了起來。

最先趕到萬家的是他們本家的三叔公,然後又零星的來了幾個記者。萬爸爸忙著應付三叔公,所以派了聽差去應付記者。

聽差非常喜歡這個差事,把幾個拿著小本子的記者召集起來,講得那是眉飛色舞,手舞足蹈:

“有兩個巡捕也在,跟強盜是一夥的,強盜開了兩槍,把我們小姐也搶走了,我們太太被驚的昏了過去。”

記者們善於抓住重點,問題十分犀利:

“巡捕的模樣你們還記得清楚嗎?強盜一共有幾個?”

聽差回答的很詳細:

“巡捕我記得,都是帶著大壓子帽,圓臉,突肚子,羅圈腿兒。強盜是四個,兩個男的,兩個女的!”

“還有女強盜?”

記者們的眼睛一下子閃閃發亮起來,如果官匪互相勾結的新聞爆出來,雖然也是賣點,但是必定要引起官廳的追究,說不定要反口汙衊他們造謠。讀者也頂多是跺腳,新增一些憤怒鬱悶的情緒。倘若是女強盜,那才是民眾們最喜聞樂見的八卦新聞。

女強盜要是長得再漂亮一些,那麼明天的新聞必定大賣了,標題也非常好起。

《女豔匪昨日入戶搶劫,市民錢色兩丟失!》

所以記者們幾乎是異口同聲的發問:

“女強盜長得如何?穿的什麼衣服,快講的仔細一些。”

聽差帶著點兒回憶詳細訴說:

“都是穿著彩虹布的旗袍,一個黃的一個藍的,藍色的那個很瘦的,肩頭還搭了一條白紗的披肩,黃色的那個還跟我們太太吵過幾句,動手撕扯了幾下。小臉盤子,都挺白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