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了這些扼殺腦細胞的巨大問號,漫步到蛋山附近的小溪邊。
溪水晶瑩剔透,在陽光下猶如一條玉帶。有許多魚類歡快的在溪水裡穿梭嬉戲。林楓欣賞著游魚在水中的曼妙舞姿,又回頭瞟了一眼雄偉的蛋山,本來沉重的心,漸漸輕鬆起來。
嘿嘿,管他孃的,反正這裡有魚有蛋有水的,至少不會餓死!
林楓飽飲了幾口甘冽的溪水,脫掉那雙二十塊錢的卡帕板鞋,悠閒寫意的把腳丫子浸在溪水裡。看著清澈的溪水逐漸渾濁,他無奈的搖了搖頭,“哎,玉樹臨風的我,平時花在洗腳上的時間實在是有限啊!”
突然,林楓發現左邊幾十米遠的地方,有一點亮光,好像是寶石在太陽下的反光,很璀璨。
“珍珠?鑽石?”
林楓顧不上穿鞋,直接朝那處亮光跑了過去。
走近一看,林楓嚇了個半死。一具人類的骸骨四仰八叉的躺在草地上,慘白的骨架觸目驚心。骷髏的指骨上套著一枚戒指,在陽光的照射下瑩亮晃眼。
林楓二話不說,冒著被死者亡靈詛咒的風險,迅速從骷髏指骨上取下那枚戒指,套在自己右手食指上,然後跑開。
“嘿嘿,錢財乃是身外物,生不帶來死不帶去,朋友你既然魂歸地府,重新投胎,這枚戒指對你也沒什麼用了,還不如饋贈給我!”林楓一臉賊笑,用溪水洗掉戒指上沉積的灰塵汙垢,然後心安理得的把玩起來。
戒指造型古樸,材質似金似玉,上面鏤刻了一些精美花紋和玄奧符號。
“靠,這戒指雖然做工精緻,看起來價值不菲,但在這個荒無人煙的地方,也沒什麼實際用處啊!”林楓賞玩了一會戒指,心頭有些意興闌珊。
太陽西沉,天色漸漸晚了,林楓到小溪裡抓了兩條肥碩的魚,找了幾根木棍,做個簡易燒烤架,然後從衣兜裡掏出打火機,引燃一堆枯草,嫻熟的進行起燒烤大業。
什麼?抓魚和燒烤需要技術含量?別傻了,對於林楓這種天生天養的孤兒,野外生存可是與生俱來的天賦。
魚被烤得外焦裡嫩,鮮美可口,林楓享受完這頓豐盛晚餐,想起兜裡還有半包四塊錢的紅梅煙,喜滋滋的掏出來,點燃一根,吞雲吐霧。
肚子填飽了,又抽了根長壽菸,林楓一下子無聊起來。他百無聊賴的反覆玩著那枚戒指,忽然突發奇想。
“呃,我本來從外地騙了一個妹妹過來,帶她到博物館看恐龍化石,然後發生了地震,我被巨石砸暈過去,結果醒來發現自己到了這個陌生的地方,恩,有可能是穿越了。”林楓理了理頭緒,覺得自己很可能跟小說裡的豬腳一樣,趕上時髦穿越了。
既然是穿越了,那麼根據網路玄幻小說中放之四海而皆準的邏輯,一般得到戒指之類的裝備,只要往上面滴上幾滴熱血,就有很大的機率獲得奇遇。
經過一番分析,林楓決定來個滴血認主。
林楓狠下心咬破手指,擠了一滴新鮮出爐的血液滴在戒指上。
一瞬間,戒指就像海綿吸水一樣,榨取了林楓的血液,然後,戒指上方浮出一個瑩亮的玄奧符文。
林楓立時同戒指有了一種精神上的聯絡,飄渺虛無,卻又真實無比。
戒指里居然有一個廣袤的空間!
“空……空間戒指!”幸好林楓看過幾本玄幻小說,基本常識還是有的。
林楓將意識探入戒指空間,發現裡面除了一塊玉佩,別無他物。
媽的,這戒指的前主人真夠遜的,簡直就是個窮光蛋嘛!
一個念頭,玉佩出現在林楓手中。藉著篝火一看,那玉佩呈方形,巴掌大小,雕工很一般,並無奇特之處。
林楓滴血上癮,趁著手指上的傷口還沒幹,又抹了點鮮血在玉佩上。
“咻!”玉佩化為細碎光點,飄散在夜空中,一道銀光直接射入林楓腦門。
頓時,林楓的意識裡湧入大量陌生資訊。
林楓連忙梳理這些資訊,一點一滴的仔細閱讀起來。
星空下,篝火映照著林楓的臉龐,草原微風拂過,林楓的臉忽明忽暗。欣喜,好奇,痴迷,渴望,種種表情一一浮現在林楓臉上。
過了半天,林楓終於將這些資訊閱讀了個大概。
首先,林楓確實是穿越了。這片草原屬於一個叫神果大陸,勒沃庫森的國家。這是一個魔法與劍,異族橫行的世界。
戒指的原主人,也就是那個死無葬身之地的骷髏骨架,名叫阿莫夫,是一名七級召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