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也是方笙疑惑的地方。
“鍾迅,你對鍾適的交友情況瞭解多少?”
“一點也不瞭解。”回答得多幹脆!
方笙對天花板翻白眼,這個溫室小子就沒一點好奇心嗎?兄弟倆那麼親,卻所知不多,二十年兄弟當假的呀?
“OK,那在一無所知的情況下,我們只能猜測他認得一些類似偵探的朋友。因為關心我倆的情況,所以託友人代為注意。那正好,因為老爺子不會對你資助一丁點,我正在傷腦筋呢!幸好錢的方面有鍾適頂著,不怕了。”
“方笙,謝謝你。”電話那頭,鍾迅收起活潑的聲音,轉為深沉的懇切。
“哎,我們是”夫妻“嘛!五百年才修來的福份哩。”她不以為意。
“我深切期望你可以成為我的大嫂,真的。”
她笑了,沒有回應,眼光望向窗外;櫛比鱗次的大樓以外,是一片遙遙不見邊際的海洋;海洋的另一端,有著她心愛的男人。
要花多少時間才過得了這片海洋呢?當她跋涉過相思的那片海,至少要花上五年吧?
她的青春就要老了,如果五年之後依舊是一埸空。
唯一能做的努力,就是別讓他對她有一刻或忘吧?這一點,相信她還做得到。
他千萬千萬不能忘了她!
如果說“五年”是一個刻板的制定,那麼提早到來的契機便是意外的驚喜!雖然這種情況不宜用“驚喜”來稱之。
這一年的春天,方笙二十八歲,也是鍾適在離開香港四年後首度踏回這塊土地。原本他是立定主意不再回來的,但他不得不回來。因為鍾重陽已走完了他的生命,享年六十四歲。
每一位鍾家成員都聚集回香港——這也就是他不得不回來的原因:他必須為鍾迅與方笙爭取應有的權利,不能讓其他親族為了瓜分利益而將他們生吞活剝。
任誰也沒料到一世霸氣的鐘重陽會走得這麼快,恐怕連他自己都以為自己會活上一個世紀。但他的生理機能畢竟不允許,他仍因一次心臟病發而駕鶴西歸,根本連遺囑都來不及立下,也之所以在身後會造成這種混亂的場面,
鍾重陽已入土十天了,分產吵鬧的聲浪反而更甚囂塵上,極是擾人。
也許鍾重陽不是個好父親,但唯一的長輩撒手人寰,到底仍會令人悲慟。鍾迅回來奔喪後,一直寡言,尤其不理會大票堂兄弟,獨自待在房中,並不出來見人。所有紛擾的事件全丟給鍾適與方笙去擋——反正他原本就拙於應對這種事情,也從未在意過家產落在誰手上。
然而鍾適是養子,方笙是媳婦,身分上都無法有充足的立場去主持家產的分配,這也是十天來吵鬧不休的主因。鍾家人們深怕這個野心勃勃的鐘適是回來搶劫的,找盡鎊種理由,在法律途徑上封殺他接掌“華康”的可能性。
要不是鍾適忙著一切善後事宜,早已卯足了力氣清理這票蝗蟲,那容得他們一再叫囂?
將他當劫匪來防著並不代表防得了,只不過他不予理會而已。
四年來由於他與湯森全力的發展公司業務,他們的石油公司早已分佈歐美各國,而且都佔有一席之地。他們的採戡工程近來已延伸觸角到汶萊,儼然已成跨國大公司的型態,累積的財富不比“華康集團”少。他豈會將別人的財富看在眼內?要有野心,早就一口吞下了。
鍾重陽的死,才算是真正解下了他揹負的枷鎖。那個不可一世的老人再也不能操縱他如傀儡——並且為他所心甘情願。
這個老人向來別有居心,但他收養他、培植他是不爭的事實。再加上他那善良的妻與敬他如親兄長的鐘迅,各有不同的情份,皆是恩澤。
受人一朝恩澤,永生難以回報。
可惜他執意的報恩卻傷害到了無辜的人,而且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兩個人。
四年來方笙與鍾迅過著貌合神離的生活,並且常有許多時候還必須他千里迢迢的趕去臺灣調節。每一個人都不快樂,而他是唯一罪人!
鍾迅鬧過幾個小緋聞,方笙的淚水由電話線接連到中東、到他心中。然後他氣怒攻心的去臺灣,四年來常是這樣的。再有就是一同為鍾迅的劇場而努力。
如今鍾迅的“曠古”劇場已經營得有模有樣,不僅在臺灣的國家戲劇院演過數回,更在東南亞巡迥表演深受好評。他成名了,但問題更多。
美麗的少女天天繞著他轉,而方笙的淚水不斷燙痛他的心!
這次回來不只是奔喪兼善後,他要好好解決他們夫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