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致社會財富的大量浪費。這也就是胡錦濤同志說的“折騰”。我想“中國式折騰”反映在經濟建設上,最大的“折騰”就是拆遷和土地規劃的任意變更。這幾年拆遷之所以會成為社會焦點,主要原因就是這種“折騰”。像古魁這樣的反覆被拆的,不是個案,全國各地這種情況多得很。中國的拆遷這兩年出現了一個傾向,就是政府為了節約成本,喜歡走兩個旁門左道:一是明明是城市拆遷,偏要給你搞成農村集體土地拆遷,從而降低拆遷成本;二是跟你談不攏,協商不好的時候,他不是去考慮為什麼協商不好,是不是補償標準低於市場價格,怎麼來解決問題,而是想到另外一個途徑——找你的碴兒,查你的手續全不全,把你的工廠當成違法建築來拆除,用“拆違”替代“拆遷”。這是不符合現行拆遷政策的。古魁的案子發生後,我認為政府現在的態度是正確的。政府與公民都是市場活動的主體,如果發生爭論,需要依法辦事,應該請法院來公斷。我認為這是個進步。
儘管如此,王才亮還是表達了對這場官司的擔憂。他擔心古魁可能會被誘入另一個死衚衕而難以脫身。他認為,正如有的學者分析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相關規定,起訴標的一億元以上的案件在高階人民法院一審”,這起案件的標的已經達到這個標準,一審應在高院,二審便在最高院。而現實是一審在區法院,二審只能在成都中院。為何連中院都沒有作一審呢?而且告成華區政府的案件正好在成華區法院開庭審理,善意地說這對法院的審判工作是個考驗,但誰又能保證這不是一個管轄陷阱呢?
第27節:告官“刁民”(9)
至於古魁自己,他不相信能把政府告贏。透過司法渠道解決此事的可能性被他直接排除。但是他覺得政府的態度也讓他感到了誠意,只要有誠意,他還是願意與政府和解的。畢竟今日的落魄與做老闆時有著巨大落差,2000多萬如泰山壓頂般的債務仍在他身後盤旋。
我認為不是我威脅政府,是它在威脅我。它幾次拆得我傾家蕩產。我屬於弱勢群體
古魁:我相信政府是有誠意的,政府是要樹立形象的,政府你說話是要算數的。如果政府有誠意,我儘量還是和政府達成共識。
子墨:假設不能達成共識呢?
古魁:我想撤訴。
子墨:撤訴之後,會繼續用暴力手法嗎?
古魁:我什麼也不想用了。我想把這個事情留給後人去想,事情已經到了這個地步。
子墨:聽了你這番話,成華區政府會不會覺得你又在進行威脅?
古魁:我認為不是我威脅它(成華區),是它在威脅我。它幾次拆得我傾家蕩產,是它在威脅我。我屬於弱勢群體,我怎麼能威脅它呢?
子墨:你的種種做法,家裡人支援嗎?
古魁:我不告訴他們。我給兒子寫了委託書,沒有後顧之憂了。我50多歲的人了,還能想什麼?反過來,我辛辛苦苦幾十年,是這麼個下場!我姑娘說了一句話最讓我感到心酸,她說,爸,你現在欠了這麼多賬,我物件都找不上,誰都不敢要我了。我兒子結婚的時候,我和我老婆都沒參加。房子沒有,什麼都沒有,搞得傾家蕩產,家破人亡。我老婆幾次不想活了。所以我讓他們都走開,我一個人幹這個事情,好多事情我不告訴他們。
2010年新年伊始,古魁於個人部落格發表宣告,就“我訴成都市成華區政府非法強拆我將軍汽配商城及成華區人民法院違法拖延判決期限強行要求我進行調解”一事,表示“拒絕與政府調解”。古魁說:“我不接受調解!不要錢!只要判決書!還我公道!”2010年1月9日,古魁已向最高法院舉報,表示這是“最後一次相信法律”。2010年1月10日,最高法院的頁面顯示已經在處理中,古魁也在焦急的等待中。
第28節:司法決鬥士(1)
點評
一邊是被強行拆遷的老百姓的無奈,一邊是被“刁民”威脅的政府的無奈。我們看到過各種釘子戶抗爭的姿態,大多都顯出了在強大對手威脅下的悲壯,而古魁卻得到了特殊的待遇。古魁的官司能否獲得最終的勝利,司法是否會受到行政的干預,網民多有議論。但是政府引導民眾透過司法來解決兩者之間的衝突,不能不說是最好的處理方式。
司法決鬥士彭北京
五十七歲老漢,向法官發出《決鬥書》,以“原始叢林法則”挑戰現代司法。九年官司,不滿兩次判決,用“網路風暴”推動法院重審。
在近十年天真的依法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