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個條件,不多,大家聽一下,看還有什麼補充的。”
“第一條,日泉國承認敗於天朝軍,日泉國去國號,去天皇稱號,接受天朝的統治,改為日泉道,成為天朝的一個行省,設巡撫一名,防禦使一名,按查使一名,布政使一名,以上官員有朝廷選派。”
“第二條,日泉去國號以後,就是天朝的子民,天朝乃是禮儀之邦,理應教化自己多惡子民。因此,日泉人民理應學習天朝的語言文字,簽訂條約之後,但凡聽說讀寫,一律改為天朝文字和語言,上學堂的孩童全都改而學習天朝的文化,接受天朝的教化。”
“第三條,日泉歸附天朝之後,每年以50%的利率上繳賦稅,不得拖欠,如有拖欠,每天按拖欠金額的5%繳付滯納金。”
“第四條,日泉不得保留一切的武器和鐵質器具,全部改為木器、石器,一旦發現手中還留有武器和鐵製器具的,就是誅滅九族的大罪,隱瞞不報、漏報、錯報者俱實行連作之法。”
“第五條,日泉不得保留任何的軍隊武裝和幕府、忍者組織,一律自條約簽訂之日起強制解散,武器上繳,如有保留者,留一個,斬殺日泉民眾一千,以此類推。”
“第六條,自簽訂條約之日起,日泉不再保留任何貴族氏族,全部將為平民,今後貴族的認定方式將由從對天朝有功者中晉升,貴族享有保留自己財產的權利。”
“第七條,日泉是此次戰爭的挑起者,將負全部責任,負擔此次戰爭的全部花費和全部賠償此次戰爭的全部損失,一共兩百億九千八百七十二萬四千九十三兩五錢六分,全部一次付清,不得拖欠,如有拖欠,將每年收取30%的利息。”
“第八條,日泉皇族全部移居到京城,由皇上賜府邸居住。作為日泉的前統治者,天皇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為了懲罰肇事者,警惕後來人,有為了表達我皇的仁慈,決定罰所有日泉皇族的男性自宮。”
“第九條,日泉不接受任何外來船隻靠岸,除了天朝的船隊之外,如有任何船隻靠岸,一律沒收歸國家所有。日泉不得保留能搭載兩人以上的船隻,一經發現,立即銷燬,船主將被誅滅九族。”
“第十條,此條約一旦成立,立即執行。為了警世後人,不要輕易發動戰爭,此條約將刻成碑,分別立在日泉的皇宮只能和天朝京城的皇宮之內。”
“好了,不多不少,就這麼幾條吧。”葉思忘摩莎著下巴,問著眾人:“各位,你們看是不是對日泉太寬鬆了,這個條約好像簡單了一點,還不夠嚴苛啊。”
這這種條約都不夠嚴苛?剝奪了人家國家的稱號就算了,還要把人家的語言、文化都給抹殺,第六條更是由挑動人家內鬥的嫌疑,而讓人家賠款更是由一次就把日泉打垮的打算,最後一條最最讓人不忍目睹,那簡直是在打整個日泉的嘴巴,大刺刺的把人家的尊嚴踩在腳下,這樣的條約會有人答應才有鬼了。
“葉葉大人,這這個條約,日泉恐怕不會答應。”燕之行冷汗直冒,想起來時王寶對他說的話,王寶說葉思忘絕對是一個陰毒恐怖的人,現在總算見識到了,真是真是讓人不知該怎麼形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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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卷 日落泉枯 第三十八章 十個條件
'與上一章重複(作者原文重複)'
其實,瑞澤是不想做皇帝的,在瑞青沒出事之前,他貴為皇帝的幼子,皇后是他的親生母親,即使宮中充滿了陰謀傾軋,但無論如何也不會輪到他就是了,因為他是幼子,最小的孩子,帝位是輪不到他來繼承的。
但是,大哥瑞青出事之後,長樂公主來找他,與他商議由他繼承皇位的事情,他知道他不能拒絕,因為他要保護他的母后,如果他不當皇帝,那肯定會有人以大哥的罪名牽連到母后身上。雖然他從小在母后身邊長大,但是這點簡單的道理他還是能看出來的,所以,他同意了長樂公主的話,做了這個皇帝,這樣一來,母后就不會因大哥而出什麼事情了。
長樂公主看著瑞澤有些悶悶不樂的樣子,知道自己也不能把他逼得太急,否則,讓他起了反抗之心,以後就不好控制了。況且,葉思忘有多精明,她心中是知道的,以葉思忘的為人,是斷斷不會吃虧的,甚至還可能趁著這個機會落井下石一番,把日泉國狠狠地剝削一次,說不定日泉國的地皮都能被他刮一層回來,畢竟,葉思忘可是擁有“拔皮巡撫”和“噩夢將軍“稱號的人,這兩個稱號,可不是普通人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