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我回到原來的臺北市警察局外僑刑事組工作,負責處理外籍人士的居留手續等事務。在這工作崗位上,我結識了後來成為我妻子的宋妙娟。
1961年的一天,我正在值班,一位身材苗條、容顏清麗的女學生前來辦理簽證延期手續。我一看她的申請表,發現她是在馬來西亞出生長大的華僑子女,中文姓名叫宋妙娟,正在臺灣師範大學攻讀教育學位。與她交談後,發現她竟說得一口流利的國語,而且隻身前來臺灣求學,我對她的聰明才智及膽量十分佩服,敬慕之意也油然而生。略談一會,竟然發現她也十分喜愛打籃球,還是師大女籃隊的主力隊員。
我曾一度渴望成為籃球隊員,得知妙娟是一名籃球女將時,我和她的話題自然多起來,我們交換了電話號碼。以前我沒有交過異性朋友,剛好高中同學吳東明也從陸軍軍官學校畢業,有空常和我見面,我便經常找他當電燈泡,請他出主意,幫我追求妙娟。漸漸地我和宋小姐的接觸機會就多起來,我從未曾對一位異性朋友有那麼深厚的好感,也從未發現自己與一位異性朋友有那麼多的共同興趣。我們一起看球賽,看電影,一起吃飯,度過了許多甜蜜的日子。
有一天深夜,我和幾位警員臨時漏夜出動,一起去逮捕嫌犯。當我們撞門時,嫌犯正準備逃走,幸好我們及時將他團團圍住,他在黑暗中揮著一把利刃。當他的背朝向我時,我猛地衝上去,將他雙手和身體緊緊抱住,其他幾位警員趁機將他制伏。一位警員用手電筒在現場檢視時,發現地上有許多血跡,他高聲問道:“有誰受傷了?”我看了看其他警員,發現他們都安然無事,再看看自己時,我驚叫一聲:“糟糕!我受傷了。”我發現手掌上的刀傷仍在流血,趕緊將傷口包紮起來。
我儘量不讓妙娟知道,但是她仍然發現了我的傷口。她對我說:“我願意執子之手,與子偕老,但是,不願意與一具屍體在一起,你答應我以後都不要再被人刺傷或受傷了,好嗎?”她深知我對警察工作的喜愛,她的關懷讓我心裡很溫暖。
從金門返回臺北後,我並沒有放棄寫作投稿的副業。在工作之餘,我經常閱讀海外的報章雜誌,接觸到不少新知。當時薪資仍很低,家裡的收入十分有限,我抽空就將這些英文文章摘錄翻譯出來,然後向《警光》雜誌投稿,沒想到稿件經常獲選,每1000字的稿費有15元,在當時來說是相當豐厚的。結果我越寫越上癮,除科技新知外,我還寫評論性文章。不過,由於經常接觸外國的各種新知,我發現自己的知識仍遠遠不足,從而產生了到美國留學深造的念頭。母親立刻舉雙手贊成,並馬上寫信給在美國留學的三姐,請她幫忙辦理申請手續。但要到美國留學,就意味著要放棄自己逐漸愛上的警察工作。
在我決定留學的同時,我與妙娟也論及婚嫁。當妙娟將我們的結婚計劃跟父母商量時,她父親極力反對,因為他對警察根本沒有好感,覺得當時警察都是一些不學無術、仗勢欺人之輩,萬萬嫁不得。我媽媽也反對我們結婚,她責怪我當初曾答應過她,要拿到博士學位後才結婚,怎麼現在這麼年輕就談戀愛結婚?
她爸爸發現女兒意志堅決,便親自趕到臺北。與她父親見面時,我坦誠地表達了我和妙娟的感情以及計劃,我們一問一答地慢慢談起來了。他對我的表現似乎滿意。在停留臺北的兩個星期內,他對臺灣現代警察有了認識,便同意讓我們結婚,唯一條件是必須回到馬來西亞再舉行一次婚禮。
我媽媽當時在美國,但是為了不讓她擔心,我寫信給她,解釋說我們結婚並不等於放棄我的承諾,我一定會完成博士學位。不久,我媽媽也答應了這門婚事。1962年春天,我和宋妙娟在臺北辦理了結婚手續,雖然雙方家長都不在臺北,但是我們的同事和同學協助我們籌辦了一場簡單但溫馨的婚禮。
婚後,我們租了一個小房子。由於要辦案,我經常起早摸黑,有時颱風來時,都要加班出勤。此外,當時有許多海外元首到臺灣訪問,特勤任務也特別繁多。妙娟當時仍在大學唸書,功課很緊。兩個人都很忙碌,但是我們這個小家庭卻過得很愉快,許多單身的朋友常常到我們家聚會吃飯,雖然是粗茶淡飯,但是這個家天天都充滿著笑聲。
緣結一生(2)
當時警界高層警官都由軍方轉調,警校背景的學員雖然工作很出色,但是由於背景不同,升遷困難,前途十分有限。雖然當局有意改革整頓,但是我覺得有必要對自己的人生進行再次規劃。剛好妙娟大學畢業,我覺得應趁機攻讀博士學位,展開人生新頁。
就這樣,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