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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而站在堂上的蘭蘭與羅成也聽到了咳聲。

“堂下所站何人?”

知府大人一拍驚堂木嚴肅道。

原本這話是要說所跪何人的,但是兩人都站著,一旁有皇上看著,這姑娘身份還不明,萬一說錯了可是很大事的。

“大人,我們撤訴,羅成他弄錯了。”

蘭蘭搶先一步向知府大人稟道。

“丫頭,你這麼說什麼意思?是說你要嫁我嗎?”

羅成又驚又喜,驚的是蘭蘭竟然說撤訴,喜的是這麼說的背後是不是答應嫁他?

“不會,撤訴的原因,我們既不是夫妻,也沒有婚約,請問你以什麼資格告?”

蘭蘭很冷靜的看著羅成,她可以理解他一時氣暈了頭,但是不能理解他這樣的無理取鬧。

“丫頭,你說過……”

“那是兒時的扮家家酒,那是兒時的戲言,這點你比我更清楚,我離開的時候,才六歲,你會拿一個六歲孩子說的話當真嗎?”

雖然這話蘭蘭說的有些心虛,但是當時她給了他機會,是他放棄的。

“公堂之上休得喧鬧,羅成,本府問你,你說與李慧蘭有婚約,可有婚書證明?”

知府大人聽兩人吵來吵去,實在聽得煩了,一拍驚堂木喝道。

“我姓沈,不姓李。”

蘭蘭直覺得的反駁,這個李姓她不稀罕,而且一旦貫上了李姓,只怕麻煩就多多了。

“丫頭,你是、、、”

“閉嘴、”

蘭蘭狠狠的瞪著羅成,她不要姓李,自她離開李家的時候,她與姓李的就沒有關係了,試問這麼多年,他們可有盡過責任,她長到六歲連個大名都沒有。

“都給本府住口,羅成,本府問你,你可有婚書?”

知府大人從沒見過如此囂張的被告,但是對蘭蘭他也莫可奈何,只能忍,只盼早點結了這個烏龍的案子。

“有,大人,小民自幼即與小蘭有婚約,自然有婚書。”

羅成眼裡出現了怨恨,站直身子,理直氣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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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之命,必嫁1

“婚書?羅成,你胡說什麼,我們幾時有婚約了,我在李家連名都沒有,又何來的婚書?”

蘭蘭傻了,氣了,怒了,她是賠錢貨,何來的婚書?

“大人若不信,可待小民回去取來。”羅成很淡定的笑看著蘭蘭。

看羅成那胸有成竹的樣子,蘭蘭不禁犯疑,她走近羅成,眼睛瞪得老大。

“羅成,偽造婚書應該也是有罪吧,你可別犯傻。”

“丫頭,你是我的,誰都搶不走。”

羅成霸道的扣著蘭蘭的手,極有信心道。

“羅成,你瘋了,我不是你的,我就是我,我實話告訴你,即使你有婚書,我也不會承認的。”

蘭蘭掙出手,背對著羅成道。

她心裡已經有了個大概,要麼,婚書就是羅成偽造的,要麼就是她離家這些年,李大爺將她賣給了羅成。

不管是哪一種,她都不會承認的,婚書,真是好笑,她一個來自二十一世紀的新時代女性,會相信那玩意。

“丫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不承認也得嫁。”

羅成見蘭蘭那副鐵心的態度,也拿出了必娶的決心,希望能感動蘭蘭。

“羅成,你錯看我了,別將父母之命那一套放在我身上,我從來不承認有爹孃,李大爺從來沒當我是女兒,就連那個娘,她也沒盡過一天當孃的責任,你別指望我會拿他們的話當聖旨。”

蘭蘭說到聖旨,想起了手上的御賜金牌,這個時候不知道管不管用。

她記的好像皇上是可以用聖旨賜婚的,那麼解除婚約應該也同樣可以吧。

“肅靜,肅靜,你們眼裡還有本府嗎?首先,羅成,你如果有婚書,速速拿來當作證據,其次,李慧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同樣有效率,由不得你不嫁。”

“什麼?大人,你、、你搞清楚,我不姓李,我姓沈,姓李的寫的婚書與我沒有關係。”

蘭蘭一聽急了,這什麼狗P大人,哦,李大爺說賣她,她就得乖乖讓人當豬仔賣,什麼邏輯嗎?

父母之命,必嫁2

“李慧蘭,只要你是李谷的女兒,你就得遵守他的安排。”

知府大人明知這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