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履天下,各國之需要,而英人供給之;供給必有報酬,而英人享受之;英自是廢農不務。英對於他國,以械器易粟;他國對於英,以粟易械器。交易之間,而英大獲其贏,所獲之贏,資本家壟其泰半,而貧民亦得餕其餘。然無論所壟者所餕者,則皆他國人所以餉英也。夫英之所以有今日,徒以廢農故也。如孫文言,以廢農為今日貧民飢餓之原因,寢假英人悉廢其諸業而復於農,英政府復採孫文之土地國有策,凡能耕者則授之以田,斯可謂不病貧民矣,然三倍於昔之人民,能有三倍於昔之土地以給之乎?百數十年後人民復三倍於今,更能三倍其三倍之土地以給之乎?毋亦日迫之於飢餓而已。孫文所謂並非土地不足,徒以貧民無田可耕者,吾不知其說之何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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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答某報(節錄)75
完也。
夫雖無工業革命,而土地已患不足,其理既若是矣。
若夫工業革命以後,資本日以膨脹,然所操資本,無論用之以治何業,總不能離土地而獨立。以國中有定限之土地,而資本家鹹欲得之為業場,競爭之結果,而租必日增;租厚則病贏,而資本家將無所利,於是益不得不轉而求租薄之地,此殖民政策,所以為今日各國唯一之政策也。而土地不足,實為之原。吾又不知孫文所謂並非土地不足之說,果何以自完也。而謂解決土地問題即能解決社會問題,吾誠不知其何途之從而能爾爾也。且孫文所以徵引英國之現狀者,豈非以為中國將來之比例乎?
以彼所言,則英地主改耕地為獵牧地,乃貧民無田可耕之原因。洵如是也,則中國之社會問題,其永可以不發生矣。
孫文得毋憂我中國面積四百餘萬方裡之廣土,至他日文明進步以後,將悉不為耕地乎?如是則何不憂天墜之猶為愈也。孫文何不曰,將來之土地,將悉為大農所壟斷,貧民雖有可耕者而非其田,則其說完矣。然洵如是也,則非解決資本問題,而一切問題,皆無從解決。孫文之土地國有論,則嫫母傅粉而自以為西施也。
吾反覆讀孫文之演說,惟見其一字不通耳,而不能指出其所以致誤謬之總根本何在。蓋必其人稍有科學的頭腦,每發一義,能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但其觀察點有一誤謬之處,故駁論者可以此為攻,而持論者亦可以此為守。若孫文則頭腦稀亂,自論自駁,無一路之可通,吾亦安從取其謬點之總根本而指之。無已,則有一焉,孫文其獨尊農業而排斥農業以外之他業耶?其土地國有後之社會,殆欲斟酌古代井田之遺法耶?洵如是也,則古昔聖賢之言,而宋儒所夢寐以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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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梁啟超文集
也,第不知其通於今後之社會焉否耳。
又孫文謂:“行了這法之後,物價也漸便宜了,人民也漸富足了。”此語吾又不解其所謂。夫物價之貴賤,果從何處覓其標準耶?如就物之本體以言,只能以甲乙兩物相校而觀其比價。如雲近二十年來銀價賤,近一二年來銀價貴,何以知其貴賤?以與金價比較故也。故就他方面言之,亦可雲近二十年金價貴,近一二年來金價賤。其他物品亦例是。如以米為標準,十年前米百斤值銀五元,柴百斤值銀三角,某物某物百斤,值銀若干若干。今米之價如前也,而柴百斤值銀五角矣,某物某物百斤之價,皆比例三與五為加增矣,則是百物之價增於米價也。
(或米價增至每百斤六元,而其他百物皆以三與五之比例為加增,則亦可謂百物之價增於米也。)
從他方面觀之,則是米價賤於百物之價也。夫如是則有貴賤之可言。然物物而比較之,此以驗社會需要趨於何方則可,而於物價貴賤之共通原理無與也。若夫一切物品,舉十年之通以較之,而無一不漲於其前,是則金價或銀價之趨賤耳,而非其餘物價之趨貴也。
(若就他方面言之,則即謂其餘物價趨貴亦未始不可,然其理一也。)何也?
物價之貴賤何以名,以其與金銀之比價而名之耳。此與貨幣政策有密切之關係,今勿具論。
若求諸貨幣以外,則尚有一原則焉,曰物價必比例於需要額與生產費,需要者多,則物價必騰;生產費重,則物價必騰。然文明程度高,則人之慾望之種類愈增;又文明程度高,則庸錢必漲,庸錢漲亦為生產費增加之一。
幫物價必隨文明程度而日騰,又經濟界之普通現象也。
此其理由,諸經濟學書皆言之,無俟詳述。即觀諸吾國內地與通商口岸之比較,亦可以為左證矣。今孫文謂行了彼土地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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