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起旋蹶,徒罄財力,徒傷人才,弟所甚不取也。望兄採納鄙言,更遲半年之期,我輩握手共入中原,是所厚望。未知尊意以為何如?
(三月二十九日任公先生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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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6梁啟超文集
檀島《致孫逸仙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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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康有為書196
致康有為書
(1906年12月)
一、此書專為一重大之事而發,今請先言此事,乃及其他事。我國之宜發生政黨久矣,前此未有其機,及預備立憲之詔下,其機乃大動。弟子即欲設法倡之於內,而秉三雲欲東來就商,是以姑待之。秉三等到三日,而先生擬改會名之信到,寄彼商榷,彼謂宜用帝國憲政會之名,前函電已陳及矣。近數日間,復會商條理,大略粗具,今陳請採擇。
一、東京學界人數日眾,近卒業歸國者,亦遍佈要津,故欲組織政黨,仍不得不從東京積勢。東京中最同志而最有勢力者莫如楊皙子度(湘潭人,孝廉,頃新捐郎中)
,其人國學極深,研究佛理,而近世政法之學,亦能確有心得,前為留學生會館總幹事,留學生有學識者莫不歸之。
數年來與弟子交極深,而前此以保皇會之名太狹而窘,且內之為政府所嫉,外之為革黨所指目,難以擴充,是故不肯共事。今聞我會已改名,距躍三百(東京一部分人皆然)故弟子邀秉三與彼同來神戶,熟商三日夜。以下所陳者,皆此三日夜所商者也。
一、海外存此舊會而海內別設新會,新舊兩會名分而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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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梁啟超文集
合,始分而終合。所以必須合之故,自無待言。所以必須分者,一則以我海外之事,萬不能令內地人知,萬不能令內地人與各埠直接通訊。二則改名之事,必須宣佈(在《時報》及《叢報》宣佈)
,宣佈之後,人人知帝國立憲會即舊日之保皇會,推行內地,究有不便,故不如改名而另立一會。其會擬名曰憲政會,而海外之會則為帝國立憲會。
一、憲政會弟子出名為發起人,先生則不出名,因內地人忌先生者多,忌弟子者寡也。但必須戴先生為會長,然後能統一,故會章中言,“暫不設會長”
,空其席以待先生,先生現時惟暗中主持而已。知此者現時惟弟子與秉三、皙子三人,其他會員(同門者不在此論)皆不之知。
弟子雖出名為發起人,然亦不任職員,但以尋常會員之名稟先生之命,就近代行會長事。秉三亦不出名,以便在內地運動。
一、先在東京行結黨禮後,即設本部於上海,以幹事長主之。幹事長必須極有才有學有望而極可信者,舍皙子殆無他人,擬以彼任之。彼自言若既任此,則必當忠於會,必當受會長指揮,今與會長尚未見面接談,一則不知會長許可與否,二則不知己之意見究與會長同與否,將來能共事到底與否,不可不慎之於始。擬先上一書於先生,自陳政見及將來之辦法,得先生復書許可,且審實先生意見全與彼同,然後敢受事云云。其書大約二三日內必當寄呈,寄到時望先生立刻復之,且加獎勵,又須開誠心布公道以與之言,自處當在不卑不亢之間。彼與弟子為親交,雖無會長之關係,其對於先生亦必修後進之禮,是不待言。
但先生總宜以國士待之,乃不失其望。以弟子所見,此人譚復生之流也,秉三亦謂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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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康有為書396
少見此才。先生能得其心,必能始終效死力於黨矣。凡有才之人,最不易降服,降服後則一人可抵千百人,願先生回信極留意,勿草草也。彼前此亦迷信革命,幸與弟子交深,終能回頭。
去年中山以全力運動之不能得,今革黨日日攻擊之,而其志乃益因以堅定。此人不適彼,而終從我,真一大關係也。
一、會章尚未擬定,大約其綱領如左:一、尊崇皇室,擴張民權。
二、鞏固國防,獎勵民業(此條未定)。
三、要求善良之憲法,建設有責任之政府。
一、現在,發起人除弟子及皙子外,則蔣觀雲(此人數月前猶沈醉革命,近則回頭,日與革黨戰)
、吳仲遙(鐵樵之弟)
、徐佛蘇(常有文見《叢報》中)
、君勉、孺博、楚卿、孝高、覺頓,此外尚有學生十餘人,不能盡舉其名,此為在東京最初發起者。
一、財權最緊要,非君勉不足以服眾。所舉君勉為會計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