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挺實在的,忍不住興奮的叫了起來。
“不錯,這東西不錯,一點感覺不到,哎,就是先不流行這玩意了……”
幾層厚厚的牛皮,完全擋住了小金雕的趾爪,不過莊睿有點遺憾,自己總不能出門帶上這東西吧。
穿成這個樣子出門,別說是去正式場合了,就是在大馬路上遛彎,一準會有人往精神病院打電話的。
七百七十二
“現在這東西是不大實用了,莊總,您看看這個,這玩意不錯,出去帶著也方便,不用的時候也很好放置……”
李大力從包裡掏出了個應該也是皮子做的物件,遞給了莊睿。
“這個是護肘吧?”
莊睿打量了好一會,才看出這東西的用途來,主要是這玩意製作的太精細了點兒。
這是個長寬都在四十公分左右的一個正方形皮質套子,在皮套兩邊繡著金絲梅花飾紋,皮質細膩堅韌,在皮子兩個邊延上,鑲嵌著一圈寶石,在陽光下閃爍著各種光彩。
在皮套的內側,一邊是用鬃毛做的黏貼面,而另外一邊,則是細密的絨毛,兩者相合,就可以緊密的黏貼在一起,可以根據個人手肘的粗細,將皮套固定在手臂之上。
如果不是莊睿用靈氣觀察了一下,看出這物件裡面蘊含著淡淡的白色靈氣,他真懷疑這玩意兒是不是現代工藝製作出來的,因為那種工藝,莊睿只在現代的一些物品上見到過。
“不錯,真不錯,沒想到以前能有這種工藝,看到古人的智慧並不容小覷,這玩意就是現在人來做,也做不出這種效果來……”
莊睿看的是連連點頭,這顯然是好幾塊皮子縫合在一起的,最為難得的是,皮子上面並沒有縫合的痕跡,而且皮子很軟,也不知道古人是如何硝制的。
“莊總,這個護臂是用上好的犛牛皮製成的,並且經過特殊手法的硝制,十分的堅韌,上百年的物件了,看上去還和新的一樣,您戴上試試?”
李大力在一旁給莊睿解釋了一下,既然決定送出去了,也要讓別人念著自己的好啊。
莊睿聞言把皮套拉開,看上去就像一塊四方的皮墊,兩端自然下垂,只要將咬口結合在一起,就是一個小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