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下面關於症狀描述的部分,卻只是簡簡單單的寫了四個字“住院觀察”。
秦若男又看了看另外一張紙條,是醫院開具證明的影印件,證明方萬被送去醫院的時候,身體已經中度脫水,伴隨著嚴重的腹瀉,經化驗,有服用過大劑量瀉藥的跡象。
這張證明似乎是學校為了表明責任方,所以才委託醫院開出的,方萬不是住宿生,在學校被發現狀況不對時已經中度脫水,這就很顯然不是學校管理不善的責任了。
秦若男把手上的這兩份影印件轉手遞給安長埔,自己把那幾張照片歸攏整齊還給錢玉玲,看錢玉玲除了一個空空的小手包之外在沒有拿出其他東西,便問:“你所說夏穎害方萬的證據,就只有這些麼?”
“什麼叫只有這些!你們這些做警察的,在國外不就該叫偵探的麼?你們不是應該最擅長推理的麼!”錢玉玲沒想到秦若男會覺得自己拿出的證據不夠,調門兒一下子沒控制住,拔得老高,“夏穎在藥房上班,她偷藥房的藥,我兒子莫名其妙-腹瀉而且體內還有瀉藥成分,這肯定是她乾的好事!她既然能下瀉藥害我兒子脫水,就一定會用更毒的藥來毒害我可憐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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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三章 借小錢
錢玉玲激動的描述著自己這些天來費盡心思取證的過程,又發揮自己的想象力,把夏穎會如何對方萬投毒都生動的描述了一遍,末了,自然是要求秦若男和安長埔必須立刻將夏穎立刻抓捕歸案,讓她老老實實的交代自己所犯下的罪行。
夏穎到底有沒有對方萬下過藥,不管是瀉藥還是錢玉玲臆想當中的毒藥,這些秦若男和安長埔自然不可能僅憑著幾張不知道真偽的證明和影印件就下定論,更何況,現在指證夏穎的人是錢玉玲,作為方萬的母親,同時也是方達的前妻,對於方達更加年輕漂亮的現任妻子、自己孩子的繼母,錢玉玲說的話是事實與是汙衊的機率,幾乎是不相上下的。
無論是找出可能傷害自己孩子的真兇,或者是趁機栽贓一直被自己認定為“小三”的孩子繼母,錢玉玲都有著充足的動機。
當天晚上,好說歹說兩個人才安撫好錢玉玲激動的情緒,起初他們說這件事還要再進行驗證核實,錢玉玲立刻哭了起來,哭的無法自已,好像積累了多少年的痛苦都攢到這個時候來發洩了一樣。
秦若男在一旁安慰了好一會兒,再三保證不是不信任她的話,對於她提供的線索一定會予以重視,儘快著手調查,花了好長時間,才終於把她勸好,等她情緒穩定下來,兩個人才帶著那些錢玉玲收集的證據離開。
當晚,他們就按照錢玉玲提供的地址,找到了夏穎上班的那家大藥房。藥房是連鎖的,這家只是C市眾多連鎖店裡的一家,位置距離方達的新家不算遠。估計步行也不超過20分鐘的距離,但是周圍不算繁華,藥店規模不算小,24小時營業,入冬之後,過了晚飯時間路上行人明顯就稀少了許多,從要點門口看進去,裡頭雖然燈火通明。但是除了幾個百無聊懶或站或坐的呆在櫃檯後面閒聊的店員之外,也沒見到有什麼客人。
推門走進去,站在門邊中藥櫃檯的中年店員聽到門響,從發呆中回過神來,有些沒精打采的瞟一眼他們,問道:“買什麼藥?”
“我們不是來買藥的,我們是來找人的。”秦若男挑了一個證明書上的名字問,“請問董琴在麼?”
“不在。下白班回家了。”
“那趙利紅在麼?”
“也下班了,你們是幹什麼的?”中年店員終於有些疑惑起來,對安長埔和秦若男的來意產生了懷疑。
秦若男沒有回答她的問題,而是繼續問:“那張波呢?”
“我是我是!”問題剛出口,裡面一個三十多歲的高個女人就主動開了口,看樣子打從他們進門找人那一刻起。就已經豎著耳朵在聽這邊的對話了。
張波應了聲之後,急急忙忙迎上來,拉著秦若男就往裡走,邊走邊回頭對門口的中年店員說:“李姐,我們上裡頭呆會兒!”
就這麼,秦若男和安長埔被連拉帶拽的急急忙忙帶到藥店後面的一個小庫房裡,一進門張波就把門關上,對兩個人笑著,笑的有些侷促。
“你們是派出所的警察吧?”她試探著問。
沒想到自己都還沒有主動說明。就已經被人猜了出來。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