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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部分

頭,魯民以為我撞疼了,不敢再阻攔他。也沒提防,我就衝著他後腦勺一石頭砸過去,原本就想把他放倒,讓他不能跑去報警,沒想到等我緩過神來,發現他都已經沒氣了。”

丁木蘭說到這裡。身子不自主的打了個寒顫,停了下來,沒有再說下去,似乎一口氣說了這麼多,說到這裡,她自首的衝勁和勇氣也幾乎被耗盡,開始為自己的行為和即將面對的懲罰感到恐懼了。

“之後你是在哪裡分屍的?”安長埔問。

“廚房裡,我剛開始特別害怕,把魯民的屍體拖到廚房裡。關上門躲在屋子裡不敢出來。渾身哆嗦的好像打擺子一樣,一點力氣都沒有,躲了好幾個小時之後,才覺得不能這樣。在這麼下去,人臭了,招蒼蠅,萬一被人發現怎麼辦!我之前在電視劇裡看到過那樣的情節!所以我就又爬起來了,想來想去,最好的辦法也就是把人給拆開,分開丟出去,我就從倉房裡翻出一把鋸,把魯民給鋸開了,有些地方鋸不開,我還拿家裡平時剁骨頭用的小斧頭剁了幾下,當天半夜裡頭我就穿著舊衣服,戴上口罩和帽子出去把腿給扔了。”

關於丁木蘭如何拋屍,拋屍何處,這些警方已經有了大體的瞭解,雖然之後還需要重新的交代和捋順案情,倒也不是眼下最急於瞭解的。

比起已知的拋屍過程,眼下更讓人好奇的是拋屍工具。

“你用來拋屍的那輛三輪車是哪裡來的?”秦若男問,這個問題的答案直接關係到魯安梅對整件殺人分屍事件的參與程度。

丁木蘭所說的魯安梅毫不知情,事後才猜測到母親是殺人兇手這一點,秦若男相信,但是又不能全部相信,事實到底是怎麼樣的,還需要進一步的驗證。

“那個小三輪,是安梅工作那家超市進貨用的啊,她之前說是有用,給借回家裡來,就停在後院裡頭,我本來是想把屍體扔掉再拿回來的,結果第二次去扔的時候,去的路上有好幾個人都特別奇怪的看我,我心裡頭害怕,就沒敢騎回來,直接順手仍在江邊上了,回來之後我跟安梅說,有小偷來家裡把三輪車給偷走了,我拿錢讓她賠給超市裡頭,她說不用,丟了就丟了吧。”丁木蘭回答。

說完這些,丁木蘭忽然看了看秦若男和安長埔,問道:“假如不是我為了怕你們冤枉了安梅,所以跑來自首,你們是不是都不會懷疑到我?”

她的口氣是試探的,帶著一種僥倖和遺憾,僥倖的是希望從警方那裡得到肯定的答案,遺憾的卻是,即便答案是肯定的,她現如今也已經無法逃避法律的懲罰。

“其實,我們早就懷疑過你,只不過沒有足夠的證據,我們不方便對你進行控制,也不方便對你的家進行搜查罷了,即便你不來自首,我們很快也會直接找上門去。”安長埔的回答,打破了丁木蘭最後一線僥倖的幻想。

丁木蘭感到十分驚訝,她微張著嘴,顯然不能夠接受這樣的一個答案。

安長埔看看秦若男,示意由她來向丁木蘭進行說明,秦若男點點頭,對丁木蘭說:“你在和我們的幾次溝透過程中,一直表現出對魯民種種行為的包容,這種包容是尋常妻子角色所無法做到的,你把這種超乎尋常的包容解釋成對魯民的愛。這一點,我們沒有懷疑,但是因為你對魯民的愛,我們也找到了一個疑點,那就是,既然你那麼深愛自己的丈夫,即便他跑去隆胸試圖變性也不受影響,那麼在他慘遭殺害,並且屍體被肢解後,你卻始終沒有詢問過,魯民的頭部到底有沒有被找到。為什麼會這樣。我們試想過兩種可能,一種是你對魯民的愛是作秀,假裝出來的,另一種就是你對這個問題的答案並不好奇,因為你自己就知道答案。”

“你為魯家的種種付出,這麼多年來的含辛茹苦,這些我們都有所耳聞,”安長埔接過秦若男的話。“如果說你不愛魯民,卻能容忍他的那些自私行為,並且還付出那麼多,這是不可能的,所以我們很容易的排除掉了第一種可能,得出了結論——你知道魯民的頭藏在哪裡。”

丁木蘭默默的聽完他們兩個人的話,臉上擠出了一抹苦笑:“我還以為你們從來也沒有去對我問東問西,沒有表現出一點兒對我的懷疑。是因為我自己掩飾的好呢,沒想到是我自作聰明。”

“其次,我們找到了賣鼠藥的商販,發現那裡距離你們的住處不算遠,位置處於魯安梅回家時會經過的路線,而那座廢棄的磚窯。雖然同樣距離你們家不遠,位置卻與魯安梅工作地點所在位置南轅北轍。還有一點,就是我們去詢問你魯民身上有沒有什麼明顯的特徵,你告訴我們他的臀部有塊胎記,可是我們找到的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