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一陣寒氣從天靈蓋一直涼到腳底板兒,就像是被人掀開天靈蓋往裡面倒了一盆冰水一般,他渾身一哆嗦,卻是感覺到暢快淋漓,哈一口大氣,大聲道:“爽,真他媽爽!”
將渾身都澆透,然後便是將身上黏黏呼呼的溼衣服脫下來放到了一邊的盆子裡面泡著,拿出一條毛巾細細的擦拭起來。此時天氣還有些寒意,而這井水更是冰涼,澆在身上有一種酣暢淋漓的感覺。
等到一切都弄完,鐘鼓樓的鐘聲也已經響起來了,現在才六點半不到,天色還是黑漆漆的。但是就這會兒,整個燕京城已經活過來了。
今兒個是四月初一,按著當時的規矩,初一是朔曰,文武百官要穿公服朝拜宮門,普通的上二十四衛旗校則要到各自的該管上司那裡,搖籤抽籤,分派這一個月的新差使。若是連子寧承襲了父職繼承了他在府軍前衛的差事,這個點兒,就要去上差了。
他穿好衣服,將自己那衣服漿洗一番,晾在了繩子上。這時候西屋裡面有聲音輕輕地傳來,接著正屋的油燈便是忽閃忽閃的亮了起來,門簾輕輕的掀動,一個纖瘦的身影走了出來,正是連城瑜。
“哥,早啊!”
她手裡提著兩個淨桶,向著連子寧甜甜一笑,便是向門口走去,這個時間,正有人來收。
連子寧心中過意不去,趕緊上去要提,卻被連城瑜給推開,嗔怒道:“行了,哥,這種事情我們婦道人家做就行了,你一個讀書人,沾這事兒也不怕沒得沾了晦氣。”
連子寧感嘆一聲,自己還真是米蟲啊!
回到自己房間,他點亮了自己書桌上的油燈,鋪開了兩張白紙,便是默默地想著。
對於他來說,寫一點兒文字還是絲毫不成問題的,當初大學期間因為囊中羞澀也曾在起點討生活,雖說成績撲街,僅能掙回一個辛苦錢兒來,但是林林總總加起來卻也有三四百萬字的經驗。但是,話本兒不同於小說,不單單要符合時人的口味兒,更是要有相當的文筆,就像是後世起點上看書的人,有的人看的是情節,有的人看的卻是文筆。而且說話做事,總也要把小說中的時代痕跡淡化,將其與這個時代結合起來,這才更能有切身的感觸。
而且這書長得合適,明朝人的耐心是有限的,而且這時候的文化傳播也不如後世那麼發達,不要指望他們能夠耐下心去看一本一千萬字的大部頭(向雷雲風暴大大致敬,這已經是一個傳奇了),而且一千萬字的書,前面的鋪墊就不知道要有多長,既然是鋪墊,又怎麼可能引人入勝?書的長度,最好是在十萬字上下,這樣正好可以是印成上下兩冊子來進行發行,而且情節緊湊一些,也可以更加的吸引人。
昨天的一番思量,連子寧心中就有了幾分定計,當下便是從神鬼誌異才子佳人的這些小說裡面選了一些,然後又是一一的將其排除出去。
思忖良久,終於是想到了一個絕妙的選擇,既有才子佳人,又有神鬼誌異,還有什麼是比這個更合適的?
他拿過毛筆,飽蘸了墨,便是用極為遒勁瀟灑的柳體在紙上寫上了兩個大字:嬰寧!
連子寧的字是極好的,雖說現在腦子裡面幾乎已經是漿糊一般,那些聖賢文章都記不得了,但是這手上的功夫卻還在,多年練習書法形成的那肌肉記憶也是很了不得的,一手柳體很有幾分神韻,別的不說,單單是看這字,就得叫一聲好。
他選的便是嬰寧。
之所以要選這個,因為實在是沒有比它更合適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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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個兒郎目灼灼似賊!
嬰寧出自於聊齋志異,聊齋志異大致有四個主題:一是才子佳人式的愛情故事;二是人與人或非人之間的友情故事;三是不滿黑暗社會現實的反抗故事;四是諷刺不良品行的道德訓誡故事。這四個主體,除了第三個之外,其他的,可以說是都是被人所認可的,主流社會所允許甚至是稱讚的。而嬰寧一文,更是聊齋之中最為讓人喜歡的文章,不但有才子佳人,更重要的是,這佳人還是個狐妖的女兒,鬼母的養女。
這樣的玄奇構思,更是大明朝的人聞所未聞,見所未見的,此文一出,害怕不火?
而另外一個原因,則是嬰寧此女,實在也是連子寧相當喜歡的一個女姓,說是中國文學中笑得最美的女孩兒,當之無愧。
這小說不長,還不到萬字,定然是不符合要求的。而且這種近似於大綱一般的敘述方式,也不能將人的眼睛給勾過來,不過對於連子寧這等撲街寫手來說,將萬字的大綱擴充到五百萬字都是輕輕鬆鬆,更別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