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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好像木雕一樣。只是這木雕的臉上鑲嵌了一對人類的眼睛,目光呆滯,沒有聚焦,死死盯著兩個工作人員的方向,飄向她們的身後。這兩個女人要嚇死了,大氣也不敢出,頭也不敢扭,只任冷汗不停地落下來,很快把工作服全部浸溼了。

一對一對的,孩子們在幾個殭屍一樣的老師的帶領下魚貫而出,遠遠看去,男孩們面無表情的臉後露出女孩們詭笑著的臉,配在一起有一種奇異恐怖的力量,讓這兩名工作人員好半天都不敢動,直到聽到汽車啟動的聲音,才緩過神來一樣離開那陰森的後樓。

之後,再有人見到這些奇怪的師生們就已經是在盤山公路的山崖底下了。

交通情況方面:根據目擊者和警方的監控錄影顯示,汽車自出了景縣就一直向B市而來,一路上都開得很慢,而且行車順利,連紅燈也沒有遇到一個。也正因為開得慢,所以到達出事地點的時候已經是晚上了。從最後一個監視點的錄影來看,這輛車確實沒有開燈,在黑暗中慢慢潛行。除了當時出車禍的目擊證人外,也有其他人看到過這車裡的人都直直的坐著,看著不像活人,但因為是大白天,好多人以為車上運的是木偶類的東西,可惜沒人注意到司機也是這個樣子的。

這些情況林林總總彙集起來,使得那個兇手雖然還是沒有露出真實的面目,但卻讓燕風感覺距離他更加近了。當時古龍說操縱汽車出事的巫術,現在看來,似乎是精神控制術和藥物控制,總的來說也算是巫術的範圍。

分析一下兇手的心理軌跡,就會發現他殘害的人雖然很多,但似乎全部是有目的,不會為殺而殺,所以可以推論為:兇手因為某些特殊的需要而取走了十二名小姑娘的血,但是在執行的時候由於不慎而被其他人看到了,所以他要殺人滅口,順便處理那些女孩的屍體。

他大概想取一種比較自然的方式,於是以巫藥讓這些人陷入無意識的狀態,然後再施以精神控制,讓他們自動掉下山崖。

這讓他記起小時候的事,當時父母為了不讓他在外面亂跑,說有拍迷藥的柺子專門拐帶小孩,只要以一塊藥餅放在小孩子的頭頂,小孩子就會什麼也看不到了,只看到左右身邊是兩條能淹死人的大河,身後有一隻吃人的老虎追過來,只能不停地跟著前面的柺子走。

當時他不但沒有聽話,還特意收拾了簡單的行李,準備在街上過夜。他想等到柺子來拐他,好讓他把柺子抓起來,交給警察。

現在看來,自己小時候的行為當然可笑,但卻說明藥物控制並搭配精神控制是存在的,只不過這名兇手的作法太高杆了。但如果真的有精神控制的話,燕風相信施術者與被施術者相距不能太遠,事實上能面對面會更好,否則控制術只怕會失效。這個兇手雖然強,但恐怕還做不到在千里外即能控人心神的地步。

假設兇手在這樁案件中真的實施了精神控制術,就只有三個地方可以呆。

一是車裡,但他必須在車禍發生時迅速離開。鑑於當時是晚上,雖然月色明亮,但車行時會有大片陰影,而且車子開的又極慢,假如兇手在釋出指令後就跳車逃走也是有可能的。這樣做的前提是:他不能向後或者向前跑,因為這車開得太慢,跟在後面的司機要冒火了,對面車道的司機也會因為這車的狀況感到好奇,他們都會注意著這車上的情況,如果兇手躲開出事汽車的掩護,一定會被人看到。

二是在公路上隱藏,當出事汽車到達的時候,對車上已經被藥物迷得不認識東西南北的人釋出急轉彎指令,讓他們自己滾下山崖。但如果這樣的話,兇手要有地方躲藏才行,否則還是會被看到。這是一條狹窄的車道,路邊除了一排裝有光線微弱的小燈的護欄外,沒有任何遮掩,除非這個人把自己吊在懸崖下才能不被人發現。而且出事後不到半分鐘,從震驚中反應過來的過往司機們就圍了過來,這樣兇手必須從山崖底才能離開。

三是他在公路的另一側隱藏,但那邊是大片垂直的山體,兇手要麼把自己鑲嵌在山壁裡,要麼爬到最高處。不過如果爬到上面去,那距地面也有相當的距離,要對車上的人施加精神控制還是很難。

最後,他會隱身或者會超級武功,前者可以讓他大搖大擺的出現在眾人面前,甚至可能在古龍爬下崖底時就混在人群中幸災樂禍的看戲,後者能讓他隨車子一起滾下山崖而不受一點傷,然後施展輕功遠遁。

燕風想來想去,覺得前兩種的可能性比較大,所以他這幾天也沒有閒著,除了分析各種資料外,他還再度詢問了證人,包括當場目擊車禍的那名司機、景縣旅店中的兩名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