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賺錢,帕特納等人經過了這麼多天的努力,也都已經賺到了一大筆錢,雖然比起門傑的財富還是差了不少,但他們已經非常滿意了。
雖然是世界級的頂尖團隊,但是華爾街上面,可不缺少這樣的團隊,如果有這樣的工作丟擲去,想必除了他們,還會有不少的人願意接手,能夠賺到這麼多的錢,帕特納等人已經知足!
“第一次的時候,我利用五億軟妹幣的起始資金,賺了三億多軟妹幣,第二次的時候嘛,又賺了五億多軟妹幣,現在我手裡面的錢,還差5000萬就有十五億了!”
幾乎是沒有太多的猶豫,門傑直接將自己的起始資金,兩次行動當中賺到的錢全部除以二,直接告訴了李冰彬。
不過……
即便是被門傑隱瞞了足足50%的利潤,也足夠讓李冰彬瞪大眼珠,不敢置信的看著門傑。
李冰彬說什麼也想不到,這才短短的幾天當中,門傑竟然賺到了近十億軟妹幣,瞬間從原本的‘億’級富翁,變成了‘十億級富翁’!
十五億軟妹幣,按照門傑的說法,裡面大概有兩億多是門傑借來的,就算是按照高利貸的利息計算,門傑剩下的錢,也已經突破了十億!
“我說你為什麼死活也要和華宜兄弟宣戰呢,如果給我一個能夠在幾天當中,賺到十幾億軟妹幣的機會,別說說斷絕我以後唱歌的機會,就算是讓我正式的退出娛樂圈我也答應啊!”
終於,在得知了門傑收穫的利潤之後,李冰彬也不由得感嘆,這實在是太暴利了,就算是以後再也無法在娛樂圈當中混下去,也絕對是值得的!
“斷絕我唱歌的機會?那可未必!”
聞言,門傑不由得輕笑一聲,別人不清楚,門傑自己可是非常的清楚。
在自己與華宜兄弟之間的鬥爭當中,最終的勝利者,絕對是自己!
如果說一直以來,在門傑的狙擊之下,王晶花等人都沒有賺到足夠的財富的話,那麼顯然,王晶花絕對不會冒著惹惱華宜兄弟的危險,去在這個節骨眼上面,背叛華宜兄弟。
不過現在嘛……
資本論裡面馬克思曾經說過一段話。
“如果
有10%的利潤,它就保證到處被使用;
有20%的利潤,它就活躍起來;
有50%的利潤,它就鋌而走險;
為了100%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
有300%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絞首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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