茨產生了以突擊炮為主的想法,讓突擊炮這種支援單位成為了進攻的主力,代替了坦克的位置。
突擊炮的效能演示約亨去看過,這種外形類似使用了外接螺旋彈簧懸掛的義大利m40突擊炮的戰車在演示中的表現的確能夠讓人產生所向披靡的感覺。
這種重量13噸的戰車在100馬力汽油發動機的驅動下。後部噴吐著黑煙,以若無其事的姿態用鋼鐵的履帶碾過鐵絲網,越過塹壕,7。62毫米的機槍彈打在其正面的50毫米裝甲上有如糖豆一般,而威力更大的12。7毫米機槍彈同樣除了能在裝加上留下淺淺的凹痕外一無所獲。
再想想自己對手手頭上能夠用來反裝甲的火力,約亨相信這玩意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都是堪稱無法擊毀的怪獸。法國人過分迷信自己手頭上的75小姐,這種後世被神話了的野戰炮實際上相當雞肋。
其設計理念的確十分先進,效能的確比同時期的德國野戰炮更加出色。但是在一戰的戰場上它的表現卻十分尷尬。作為榴彈炮使用時,75小姐射擊後的彈殼在高仰角狀態下會在重力的作用下自行掉落,這樣大大提高了炮兵的射速。但是對面德國表示我的野戰炮和榴彈炮既然不是很出色。那我們就來玩加農炮吧,於是一水的射程更遠,威力更大的105、150加農炮在進行炮戰時打的75小姐找不著北。
而作為平射炮時因為仰角太低彈殼無法自動掉落的情況下,還是需要炮兵手動退殼,射速優勢蕩然無存,因此拿來反裝甲效率極低。而且其發射的75毫米榴彈就算直接擊中突擊炮的正面,也未必能把50毫米的裝甲板怎麼樣。把外露的炮管打壞,裡面的乘員震個七葷八素。可能還會崩飛幾個鉚釘外,估計也不會有什麼更大的損傷了。當然,要是導致汽油機起火,那就只能算運氣不好了。
法國人情況如此,英國人和俄國人情況也不可能好到哪去,因此除非是被大口徑火炮砸中,否則光是現在的這種型號都足以在戰場上無敵1…2年了。
而堅固的防禦可以讓突擊炮在敵人的槍林彈雨中穩穩的停下來,然後用以陸軍75毫米27倍徑野戰炮為基礎改進而來的戰車炮將擋在面前的目標一個個點名帶走,除非是建築完備的鋼筋混凝土工事,否則任何沙土石塊構建的簡易防禦都無法抵擋75毫米炮彈的直擊。而且固定戰鬥室上方的環形導軌上安裝的mg3輕機槍還能夠為步兵提供機槍壓制火力。
這樣的表現讓在場觀看的德國陸軍高層歡欣鼓舞,一直為如何強化步兵進攻支援火力而頭疼的陸軍當場就拍板要了200輛,先組建25個突擊炮連,優先配備給國防軍的6個滿員師進行試用,裝備名稱被定為1號突擊炮。而且在未來的計劃中,國防軍的所有一線部隊都將至少裝備4個突擊炮連。
這種又能攻又能守的陸軍利器的出現,讓戈爾茨產生以裝甲單位為進攻核心的想法也很順理成章,反正現在也沒有坦克這個概念。而一戰的坦克無法成為進攻核心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因為速度太慢了,行程太短。但是現在德國人的突擊炮憑藉著100馬力的發動機最高公路時速能達到23千米/時,最大行程也有110千米,勉勉強強能滿足戈爾茨的機動作戰的需求。
“但是一個步兵師內只有突擊炮是不可能的,步兵跟不上你的推進速度,而且只靠75毫米野戰炮也啃不下硬骨頭,進攻能力還是受到了限制。”約亨說到:“突擊炮是步兵突擊戰術的補充,用來打出突破口,真正用來撕開對方防線的還是要依靠大量的後續兵力和重火力的不斷投入才能做到。”
“這點我也考慮到了。”戈爾茨點了點頭回答到:“最初我曾經考慮用我們最新的重型卡車為基礎製造裝甲汽車用來運載步兵,但是其對公路的依賴性太大,很難在野外跟上突擊炮,因此我覺得用一號突擊炮的底盤來製作步兵運載車,只保留能夠防禦機槍的防護水平,這樣就可以解決步兵跟隨突擊炮的問題。
至於75毫米炮火力不足的問題也很好解決,一號突擊炮的13噸重量上其固定戰鬥室佔用了相當大的部分,如果我們取消固定戰鬥室,而在車體上直接安裝火炮則應該可以裝備陸軍的1899型105毫米30倍徑加農炮。這樣一來火力不足的問題也能得到解決。”
這可真是個大手筆,約亨感嘆道,突擊炮在這裡擔當了坦克的角色,步兵運載車則可以實現步坦協同,而105毫米加農炮又有足夠強大的火力,這樣的一支部隊的確能夠更加完美的實施穿插機動,迂迴強攻都不虛,只要不是對上要塞,還真沒有多少人能拖住他們的進攻腳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