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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一個終會帶給每一個人同樣結果的過程?你說沒有地獄,沒有懲罰,沒辦法會輸,那麼幹嘛要試圖去贏呢?既然要到你說我們試著到達的地方是那麼困難,又有什麼非去不可的動機呢?為什麼不慢條斯理的過日子,根本別管所有這神的玩藝兒,和什麼“做你真正是誰”?

神:我的天,我們真的是充滿了挫折感,不是嗎?

尼:是啊,我厭倦了一試、再試、三試,結果卻只落得到這兒來,你告訴我所有這檔子事有多難,而又說無論如何百萬人中只有一個能成功。

神:我明白你的心情。讓我看看我能否幫得上忙。首先,我要指出,你已經是“慢條斯理”的去做了。你以為這是你的第一次嘗試?

尼:我完全不得而知。

神:你不覺得你似乎曾經在這兒過?

尼:有時候會。

神:那好,我告訴你,你曾來過許多次。

尼:很多次?

神:很多次。

尼:你認為這樣說就能鼓舞我嗎?

神:應該是會鼓舞你。

尼:怎麼會呢?

神:首先,它可以令你不再擔心,它帶進來了你剛才談過的“無法失敗”的因素。它向你保證,它的目的是令你不會失敗。你將得到你想要和需要的那麼多機會。你可以回來,又回來,再回來。如果你真的到達下一步,如果你進化到下一個層次,那是由於你想要,並非由於你必須要。

你並不必須做任何事!如果你享受這個層次的生活,你可以一而再、再而三地有這個經驗!事實上,你已經再三地有過了——就正因為那個理由!你愛那戲劇。你愛那痛苦。你愛那“不知道”、那神秘、那懸疑!你愛所有那一切!那就是為什麼你在這兒的理由!

尼:你在開我玩笑嗎?

神:象這樣的事,我會開你玩笑嗎?

尼:我不知道。我不知神愛開什麼玩笑。

神:至少不是這種。這太接近真理;太接近終極的知曉了(ultimate

knowing)。我從不對“它是如何的”開玩笑。關於這些,已有太多人曾與你的頭腦玩遊戲了。我在這兒不是要令你更加困惑。我在這兒是幫你澄清事情。

尼:那就澄清呀!你是在告訴我,我在這兒是由於我想要在這兒?

神:當然是的。

尼:是我選擇要這樣?

神:是的。

尼:而我曾做過那選擇很多次?

神:許多次。

尼:多少次?

神:又來了!你一定要一個精確的數字嗎?

尼:就給我一個棒球場式的估計吧。我的意思是,我們這兒談的是差不多一撮?或幾打?

神:幾百次。

尼:幾百次?我曾活過幾百次?

神:是的。

尼:而我只到了這麼遠嗎?

神:事實上,這已經是相當遠了。

尼:哦,真的啊,是嗎?

神:絕對的。知道嗎,在前生你還真的殺過人呢!

尼:那有什麼不對呢?你自己說過,戰爭有時候是終止邪惡所必要的。

神:我們會再詳談那一點,因為我可以想見那個宣告如何被利用和誤用——正如你現在所做的——去試圖闡明各種各類的觀點,或合理化各種各類的瘋狂。

就我觀察人類發明的最高標準而言,殺人絕對不能被合理化為表達憤怒、釋放敵意、“糾正錯誤”或處罰犯規者的一個方法。戰爭有時候是終止邪惡所必須的仍然是真的——因為你們令它如此。你們在創造自己時,你們已決定,尊重所有人類生命是——且必須是——一個非常基本的價值。我對你們的決定覺得很高興,因為我並沒創造生命以便它可被毀滅。

就是尊重生命本身有時候使戰爭成為必要,因為是透過對抗眼前就將發生的邪惡的戰爭,透過防禦對另一個生命即刻的威脅,你們做了一個與之相關的你是誰的宣告。

在最高的道德律之下,你有權——的確,在那律法之下你有義務——去制止對另一個人或你自己的攻擊。

但這並不意味著,用殺人作為一種懲罰、報復,或解決瑣碎歧異的方法是適當的。

天啊!在你們的過去,你們曾為著一個女人的愛在決鬥中殺人,還稱之為保護你們的榮譽,事實上你們正在喪失所有的榮譽。用致命的力量作為解決爭論的辦法是荒謬的。至今,許多人甚至仍然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