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後又提請朝廷革去冒新園新中舉人身份,並對冒新園動了酷刑。冒、鄭二人皆因受刑不過,都曲打成招。
在定山府堂上覆審時二人卻又都翻供,知府盧辰接受龍山縣令李譽廉的說法,對冒、鄭二人再次動用大刑,冒新園熬刑不過,只得承認與鄭月娥因奸謀毒之事。
乾隆四十二年十一月,定山府作出判決,以因奸謀殺親夫罪處鄭娥凌遲之刑,以授意謀害他人親夫判冒新園斬立決,上報山西按察使荊蓀策。荊蓀策略微盤查後便直接把該案按照定山府的意見上報山西巡撫金永駿,最後金永駿以按察使的意見結案呈送刑部。
冒新園在訴狀中明確指出,自己並無與鄭月娥勾搭成奸,也未給張寅山下所謂的砒礵,可能下毒者另有其人,或是鄭月娥真正之姦夫也不定。並提出所謂的三不可解。
一是張母前後不一的數次證言。
二是點明鄭娥不刑即誣攀的問題。對這一點的說法許維也有些佩服冒新園的洞察力。即冒新園抓住地方官員忌諱對鄭娥曾經刑訊逼供的心理,點明如果鄭娥與自己通姦並深愛自己的話,未曾遭刑訊必然會掩飾自己,不可能輕易地供出。反之如果在沒有刑訊的情況下就供出自己,可說明兩人並不相愛,不可能存在所謂的姦情。
三是時間上有些許出入。
看完這篇訴狀,許維依著自己的主觀判斷,這起案子可能是個冤案。
作為一名舉人,會為一個女子而拋棄自己的前程不說,還要搭上自己的性命,實在說不通。即為舉人,就是未來的進士、知縣,前途無量,想要美貌女子有的是,三妻四妾也很正常,不大可能作下如此之命案。
細思量後覺得這責任還是應由地方官來承擔。
首先最有可能便是這龍山縣李譽廉先入主為見,偏聽流言飛語。而再上一級的官員則辦事糊塗,推逶了事,未經詳細調查便草草結案。
這個小案子經縣府省四級審理,依然是以錯案結案,實在是不由得令人惋惜。
當然,自己也需再次調查取證後才能證明這冒新園真乃是無辜之人,最後把整個山西官場一鍋端,讓和��渤⒊⒆約旱睦骱Α�
許維喚來風雲,囑咐其馬上準備一下,隨自己親赴山西定山府龍山縣,調查冒新園的案子。
許維與風雲在半個月後抵達了山西龍山縣。在詳細對冒新園的鄰里、同窗及親戚的調查及對鄭娥一家相關的調查後,對冒新園一案,許維已有了自己的想法。
整個案情應該是這樣的:
這張寅山乃是於乾隆四十二年十月九日因身體不舒服才從豆腐店返家,途中就曾數次嘔吐。到家後依舊嘔吐不止,臥床不起,他以為又得了流火疾,故要鄭娥去買桂圓及東洋參煎服。鄭娥便拿了一千文錢讓其父家託買。鄭娥父鄭愉叫徒兒給買回了桂圓及東洋參。鄭娥煎好後便給張寅山服用。張寅山服用後不見好轉,病情反而更加沉重。
午後,鄭娥見張寅山不見好轉,便叫丫環請來婆婆梅氏。梅氏過來看後,以為得了痧症,就用土辦法灌萬年青、蘿蔔子湯,未見好轉。請了醫生,也未見效。延至申時,張寅山便死了。
張寅山死後的第二天晚上,屍體的口、鼻內竟流出血水。張母梅氏見後懷疑張寅山乃是中毒而死,便與親友商定請求官府前來驗屍。
據縣衙內熟識的差役講,這龍山知縣李譽廉,時已年近六十,為官尚算清廉,正要與忤怍及差役等前去堪驗時,恰好生員李冰來衙為知縣診病。聽到張寅山離奇死亡,李冰便將其走街穿巷所聽說的有關張寅山與鄭娥之間的傳聞告知了李譽廉,並提及張寅山之死可能乃是冒新園與鄭娥因奸謀毒所致。
之後,在張寅山停屍處,忤怍林陽驗得張寅山屍身仰面作淡青色,口、鼻內有淡血水流出,身上大泡起有十餘個。與《洗冤錄》中記載之因砒礵而死症狀略有不同。
林陽有些把握不定,於是向李譽廉稟報說是中毒身死,卻未報何毒致死。且試毒銀針未曾多次用皂角水擦洗。
李譽廉也未詳問,直接武斷地認定張寅山乃是因砒礵中毒而死,便把鄭娥給帶回縣衙,對其嚴刑拷打,施以“燒紅鐵絲刺乳,錫龍滾水澆背”酷刑。鄭娥受不了,便作了與冒新園因姦情而謀害親夫張寅山致死的供述。
在得到鄭娥的供詞後,李譽廉立即派一王姓書辦帶著差役前往抓捕冒新園。縣衙大堂上冒新園得知鄭娥的供認說是初五交給其砒礵,立即要求岳父之侄張商、監生李茂為其作證,證明其初五日尚在岳父家中,初六才回至龍山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