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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出名了

方豔雲火了,準確地說應該是再一次火了。

在夜未央的一曲夜上海,讓方豔雲三個字再次響徹上海灘。

方豔雲之前被稱為上海灘第一交際花,這個名稱裡是包含著諷刺意味的,不僅“交際花”這三個字所含意思的諷刺,“第一”這兩個字詞同樣是諷刺。

舞女歌女這個行業,本身就讓那些正經人們瞧不起,而方豔雲,在舞女歌女行內,同行們對她也是頗有微詞,背後少不了一些風言風語。

同在就舊巢共做銜泥燕還好,可誰要是一朝飛上枝頭變鳳凰,那可就讓人受不了了。

方豔雲攀上馮敬堯,一下子從一個舞池中的小舞女搖身一變成了聞名上海灘的名媛,途中省卻努力拼搏,這實在難以讓同行們接受。

自然而然,她這個上海灘第一交際花的名頭便帶上了調侃諷刺意味。

要成為公認的第一交際花,那也是需要拿些真東西出來的,光是憑藉男人,這在這個行業中也是讓人瞧不起的。

就跟那些影帝歌后一般,沒個拿得出手的作品,靠潛規則上位,即使有了影帝歌后的名頭,那也只是徒增笑料爾!

這首夜上海,現在便成了方豔雲拿得出手的作品,而且是一曲封后的作品。就連夜未央也跟著這首歌,一下成為了上海灘最有名的歌舞廳。

夜未央的名頭不再侷限於法租界,“最有名”三字之後也不帶上之一。

這已經是方豔雲登臺唱歌后的第三天,這兩天,方豔雲的名字伴隨著夜上海這首歌頻繁登上上海的各大報紙,大晶報、上海報、明星日報上面,都能見到她的名字,就連申報上面,也曾出現過。

不過申報報道的主要是夜上海這首歌的歌詞,有關方豔雲的篇幅要少一些,這或許便是申報作為一方大報的底氣吧!倒是陳樂道的這位作詞人的名字,上面稍稍報道了下。

在這之前,方豔雲頂著第一交際花的名頭,但有不少人的名聲都並不遜於她,比如電影界的兩位人物,胡蝶和阮玲玉!

這兩位都是拍電影為主,與方豔雲相比,這兩位是有自己作品的人。兩人中隨便拿出一位來,名聲都不比方豔雲小。只因方豔雲身後站著馮敬堯這樣的人物,她才得以豔壓一籌。

現在《夜上海》一出,方豔雲原本空泛的名氣似乎在轉實了,用未來的話便是,流量明星似乎要變成實力派了。

這著實是個好訊息!

方豔雲現在算是接受她“交際花”這個身份,不再以曾經的經歷而自命清高。看開了也就輕鬆了,在見到自己的名字頻繁見於幾大報紙上後,她臉上笑容越發明媚。

這或許就跟後世明星見自己的名字天天掛在熱搜榜上一樣,他們看到的不是名字,而是源源不斷的鈔票。

方豔雲放下了心中的清高,對錢這種俗物也就不再那麼看著不順眼了。她現在出名,大洋同樣就會源源不斷地朝她湧來。

雖然陳樂道沒有跟她說過錢的事,她在夜未央的花銷也從沒人給她算過賬。但經歷馮敬堯一事,方豔雲也算是留了個心眼,不管怎麼說,錢只有落到她自己手裡才能放心。

夜未央給她的是兩千大洋一個月,在韋正雲這裡,自然是不會出現分成這種剝削資本家的東西存在。

親兄弟明算賬,準老闆娘自然也不能例外!這一點韋正雲拎得很清,他相信老闆不會在這件事上對他有意見。

事業是事業,女人是女人!老闆那點小心思,他韋正雲拿捏得死死的!

兩千大洋一個月,在歌女、舞女這行中已經是真正的頂薪,和方豔雲齊名的胡蝶、阮玲玉等影星,也都是這個價。方豔雲對現在這價,已經滿意。

現在她名聲漸漸坐實,在夜未央管理著一眾女服務員和那些歌女舞女,她也更有底氣了些。

處理完捕房中的雜事,陳樂道再次來了夜未央。

這兩天他是真忙,就連赫克託這個急於開歌舞廳的人都沒去打擾他。

陳翰林也好,他也好,兩人都從來沒有弄過捕房招新的事。他倆又都是透過非正規途徑的進的捕房,因此招新工作讓兩人乾得很是吃力。

好在現在已經弄得差不多,剩下的交給陳翰林便可,他只需要進行最後那關“殿試”!

韋正雲敲門進了辦公室,臉上帶著燦爛的笑容。

每次見到韋正雲臉上這種笑容,陳樂道心情也會不由自主的變好。每次韋總經理露出這種笑容,就說明夜未央又在開始狠狠地賺錢了。

“老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