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因為他們相信成了同性戀就意味著放棄他們一路走來始終在旁的上帝,而他們受不了身邊沒有上帝。我的成長背景不一樣,有些教會細節我依然覺得很陌生,不過我真的相信上帝,而且我知道自己需要找到幫助。我迷失了———我們在“救贖會”用的字眼都很重,像贊美詩一樣誇張,但是這些字眼都是真的———我迷失了、我碎成碎片、我生病了、我很哀傷……不論我多麼努力想要對自己滿意,都覺得在和一股暗流對抗,那是我恥辱的洶湧波濤。終於,我到了再也沒辦法在水中載沉載浮的地步,然後我發現了“救贖會”,於是我就獲得了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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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艾比(2)
第一次參加聚會時,我不敢進去。###在城裡一座教堂舉行,距離我住的地方不遠,我怕被認識的人看到。這使我想起我第一次到同性戀酒吧的情形———那簡直像要去做壞事一樣,我雖然不確定應不應該去,但還是進去了。結果,那裡有一屋子想要歡迎我的人,他們歷經我經歷過的掙扎,也變得快樂多了,因為他們找到愛自己的方法。當每個人牽起手念著祈禱文,訴說離開恥辱的黑暗、迎向上帝愛的光明時,我驚訝地發現自己在哭。有生第一次,我覺得找到了歸屬,回到了家。
也就是在那第一個晚上,我遇見了賈斯丁。他和我以前認識的人不一樣,活力四射,讓人信服。他從前是無神論者,很激烈的那種,直到和一個基督徒辯論輸了,他才有所改變。一個無神論者和一個有宗教信仰的人走進一個房間,出來時卻是兩個有宗教信仰的人———這是賈斯丁來此的神話,這個神話重塑了他的生命。而我想,這也是我們上電視的原因。
我喜歡和賈斯丁在一起的感覺。有一種可以放手不管的感覺,一種一切交由他的感覺,讓我覺得很自在,不是說“哦,他是男人,所以他決定一切,我就待在廚房燒菜煮飯”,其實還更微妙一些。跟他在一起,我完全知道自己的位置。當我們一起走在街上,全世界沒有一個人不知道我們對於彼此的意義。這很容易理解,我連想也不用想。
我知道別人聽完我們的故事都會感到懷疑,他們和我們一樣,全都是無知愚蠢的人,所以會懷疑我們有沒有性生活。當然有,我們結婚了哪。我們一個星期也許一次,有時多一點,有時少一點,就像很多夫妻一樣,而且我和他一樣主動。他很有心,我可以感覺得出來。他可是下過功夫哦。不過,哦,他真的很熱情,我從沒遇過這種猛勁。他很努力地付出,也見到了效果,光是他那賣力的樣子就會讓我達到高潮。我會扭動會痙攣,像是掛錯檔的車,之後他會以勝利之姿從我兩腿間起身,面板上盡是汗水,鬍子蓬亂糾結,像是深海中出水的海怪。接著輪到我,我十分樂意回報這份熱情,我手口並用,努力讓他興奮起來。一開始如果他有問題,我會低聲說些我認為有幫助的話,但這似乎是個危險之地。幻想是個我們最好不要闖入的地方,最好還是穩穩當當地待在此時此地:潔白的床單、這個男人、這個女人、這張婚姻之床。當我們到達我們想要到達的境界———我們總是能夠———他會在上面,或者我在上面,然後我們合為一體搖晃著。他沒有閉上眼睛。我猜想他是不是害怕閉上。整個過程中他都看著我的臉,而我們緊緊相擁,就像我們在抵擋狂風一樣。
“救贖會”的人說,當我們有了慾念,也就是會把我們拉回昔日罪行的念頭出現時,我們就必須把這念頭交給耶穌。我們應該把一隻手放在頭上,把那可恥的東西拉出來:像是把垃圾丟到地上。我每天都這麼做。在這場比賽中,到目前為止,我已經用我不聖潔的念頭汙染了六個國家,不過我儘量做得小心翼翼,就只是一手拂過額頭,一手向地面張開。我想其他人都不會注意到我的這些動作,但是賈斯丁知道。他一看到我做這個動作,就會露出微笑,像是在賜我恩寵一樣。他會捏捏我的手臂說:“真棒!”可是我從沒看過他這麼做,一次也沒有。我問過他,他說他用不著這麼做。他說他仍然會被男人吸引,不過這種吸引是比較能接受的。當他遇到他喜歡的男人,他會想做那人的朋友,會想跟那人做些男人在一起會做的事,例如運動、聊天和禮拜神,但不是性。他說,原來他想從男人那裡得到的不是性,而是健康的男性情感。如今既已明白這一點,他就不會再有那些渴望了。但是,我的情況卻不同。我記得在我們結婚當天,我先在旅館房間穿禮服,母親和伴娘在我四周。我還記得看著我的伴娘們———我的朋友、姐妹和賈斯丁的姐妹———穿上禮服,我在她們面前感到羞恥,我羞恥的是她們“知道”我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