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是勳暫不表態。於是曹操特意把是勳喚入宮中。當面懇談,問他:“楊德祖可殺否?”是勳一本正經地回答道:“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而況外姓乎?”
曹操心說我知道你並不怎麼喜歡曹植——起碼比起曹昂、曹丕、曹彰、曹衝來,你跟子建的交往最少——跟楊修在政見上也常起齟齬,你要我貶謫楊修,那是一點兒都不奇怪,但你是宏輔一向與人為善,從來也沒要我殺過什麼人哪?哦,趙達可能例外……然而趙達一介下臣耳,也不能跟楊修相提並論啊。楊德祖世家(弘農楊氏)出身,其父楊彪為前朝三公,他本人也向有盛名,又執掌中樞機要多年……你建議我殺楊修,就不怕引發輿論的批評嗎?
所以他追問了一句:“如此,是可殺之耶?”
是勳不肯正面回答,卻反問了一句:“陛下以為,製法刑人,所為者何?”
曹操說那當然是為了懲前毖後,既抵償罪過,又警誡效尤啦。是勳點點頭:“要在警誡效尤也。譬如某甲殺害某乙,而即捕殺甲,乙乃不可復甦,其罪如何抵耶?再如某丙竊某丁錢,且無可償,而即捕流丙,丁亦不得錢,其罪如何抵耶?乃欲使後人知殺人、盜竊必罹刑法,不敢妄為也。今陛下捕修,亦為警誡群臣,立儲天家事,臣子不得妄涉也。”
說完這些,話鋒突然一轉:“臣子交關諸侯,為一旦得逞,所輔者正位,乃可久富貴也,非真愛其人,樂為其死耳。彼乃本無死志,何必以死威懾之?使彼等知交關諸侯,必失富貴可也。刑徒尚可復起,人死不能復生,非謀叛之罪,無殺戮之慘,而驟害公卿性命,恐朝中人人自危矣。”
我同意法辦楊修,以儆效尤,但並不贊成殺他。雖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他貌似也還不當死罪吧?而且這人確實有才啊,陛下向來愛才,就不覺得殺他可惜了的嗎?
曹操皺眉道:“朕始用之,而今惡之,不欲再相見也。既宏輔雲不當殺,乃可諷有司判流。”是勳搖搖頭:“德刑均出於上,何必使彼德臣?”
曹操會意。於是數日後便即判定,楊修罪不可赦,理當大辟,奏上,曹操大筆一揮,雲其向有功績,可免死罪,逐出京師,貶為楊州別駕。別駕在前漢時為州郡佐職,實掌其政,如今卻只是一個虛銜而已,平常也就有點兒奉長官之命,召集各部門開會的權力罷了。
再說那天是勳返回家中,是復已經搬回來住了,就私下問父親:“今天子召見阿爹,得為楊德祖事乎?德祖亦世家子,政見與陳長文稍同,即可趁便殺之也。”是勳搖搖頭,說我勸皇帝不要殺他。為什麼呢?
“天子今可殺彼,異日乃可殺我,使天子喜殺大臣,非吾等之福也。要在使其不能復起可也。”
是復說您怎麼能夠確定皇帝隔幾年不會再念叨楊修的好處,不再複用他呢?還是一刀兩段,最為簡潔乾脆。是勳笑道:“殺之固易,然行事擇易而避難,若成慣習,亦非福祉。”什麼事兒都覺得動刀子最簡單,這種心理可要不得啊,終會使人喪失警惕心,從而萬劫不復的。(未完待續。。)
第十一章、三道伐蜀
最終在蔣幹的勸說下,呂布被迫退回了涼州五郡,遂被曹操封為“西域王”。但是曹操並沒有將舊涼國五郡都轉交給呂布的女婿曹昂,曹昂仍然是榆中王——分金城之榆中,漢陽之勇士,武威之媼圍、鸇陰、祖厲,共五縣之地為榆中國。
原本留在涼州的涼國臣子,大多不願意前往西域去歸從呂布,而選擇了留在關內——楊阜即從涼國“大相”搖身一變而為榆中國傅。蔣子翼倒是得其所哉,從此以後他就是名正言順的西域王相啦。
當然啦,呂布得一虛名而失實土……其實也算是“虛土”,外加女婿還做不成皇太子,理論上吃大虧了。好在是勳早就透過書信跟他還過價了,曹魏答應資助呂布鐵一萬斤、錢一百萬、糧三百萬斛、,再加七千刑徒、流人出關,以支援他對烏孫的戰爭。
太子既易,曹操乃下詔,命諸子封王者之國。其實當時也就四個王,即榆中王曹昂、任城王曹彰、鄄城王曹植和歷陽王曹衝,都為郡王,未封縣王,其餘諸子成年者皆封縣公也。主要那幾位王爺都是有一定繼承資格的,繼續把他們留在都內,恐怕交結朝臣,對儲位再形成什麼威脅,故此群臣皆諫,使其之國。而縣公們全都是庶子,且無名望,暫留洛陽威脅不大,臣子乃不多言,曹操也當沒這回事兒——皇帝終究老了,還是希望有幾個兒子留在身邊,奉養天年的,群臣也都很敏。不肯故意去觸黴頭。
曹彰在臨行前。設宴款待友朋。以作告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