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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之,不管他是為公也好,為私也好,作為軍方領袖人物的他這一句看似輕描淡寫的說話,給了李治以萬金不易的承諾,暗示長孫決不會得到軍方的支援。只要軍隊不掌握在權臣手中,那就好辦。得此一諾,李治始能放手施為,不致擔心長孫無忌情急之下效霍光行廢帝之事,當即貶褚遂良為潭州都督,拿顧命大臣開刀了!

永徽六年十月,高宗終於下旨:“王皇后、蕭淑妃謀行鴆毒,廢為庶人,母及兄弟,併除名,流嶺南。”所謂“謀行鴆毒”云云,無非欲加之罪,只是因王皇后歷經劫難而未倒,在此添上最後一根稻草,而蕭淑妃如何會獲罪,卻完全找不到跡象。唯一的解釋是武昭儀忌憚她曾經受寵,又有子嗣,視之為潛在對手,務必除去,至於背後做了什麼手腳令李治對淑妃如此厭惡,那就不得而知了。這道詔旨一下,足見勝負已分,大局已定,許敬宗遂聯絡百官上表請立武昭儀為後,於是高宗再度下詔:“武氏門著勳庸,地華纓黻,往以才行選入後庭,譽重椒闈,德光蘭掖。朕昔在儲貳,特荷先慈,常得待從,弗離朝夕,宮壼之內,恆自飭躬,嬪嬙之間,未嘗迕目,聖情鑑悉,每垂賞嘆,遂以武氏賜朕,事同政君,可立為皇后。”

這道詔書也是出於許敬宗的手筆,與其說是措辭如何巧妙,用典如何精緻,毋寧說是一通挾嫌含怨的回應之詞,字字句句,皆是針對眾宰相反對武后的言辭。既鄙薄武氏出身寒微,便開篇即聲稱她為名門閨秀勳貴之後,既指責她曾事二夫不堪為後,便回應這是先帝自己的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