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接回家養。現在,我一月百十塊錢的工資養活四個孩子一病人,除了吃飽肚子,幹不了別的。饑荒越拉越多,只有讓孩子們大了還了。
之二,郝秀芝,女知青。
你寫吧,我想讓你寫寫我。
我好強,下鄉只半年就成了知青典型。我不是吹出來的,我是全縣第一個女子積肥員,挑著百十多斤的糞桶,肩上的皮脫了一層又一層,身上的臭味兒,燻得同學們不看著我換下衣服不讓我進屋。
我入了黨,後來又做了大隊副書記。那年知青中颳起結婚紮根論,縣裡要培養一個與農民結婚的典型,便找到了我。開始聽到領導這麼對我說,我直髮蒙。說心裡話,我並不想在農村待一輩子,可那位領導給我上綱上線,說這是黨在考驗我,是忠不忠於毛主席革命路線的大是大非問題。他臨走很嚴厲地說,這個典型當也得當,不當也得當,黨需要我做這樣的抉擇,並且要求我在下次知青大會上就要向全縣知青表態。
我矛盾極了。我不想說假話,但一想到這是黨的需要,最後還是點頭了。
他們給我介紹了個未婚夫,叫張紹文,人挺老實,可我愛不起來。一個姑娘的終身呀,就這麼湊合了,我不甘心。我用乘年輕多幹革命工作為藉口,拖著不結婚。
四年過去了,知青回城走得差不多了。一天,煤礦來縣裡招工,我忍不住找到公社書記,提出要走。書記說,你不是要紮根嗎?再說還有紹文,人家等了你四年,總得有良心。我鐵心了,昂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