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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部分

聖人聽了回覆,臉色一沉,命沈淮查清此事。

沈淮抹了抹虛汗,親自披掛上陣,大概弄明白此人的長相後,查了一下進出城的記錄,查無此人。在儘量不擾民的情況下,滿長安仔仔細細地搜尋了一圈,硬是沒找到人影。

眼見朝臣正為曾憲怎麼判爭得臉紅脖子粗,沈淮知道自己若無功而返,勢必會吃掛落,忙不迭去徵求表妹的意見,最好能請動裴熙。

秦琬見表哥焦頭爛額,給他指了條明路——出城。

沈淮雖有些不解,覺得城裡藏一個大活人可比城外容易多了,可秦琬這麼說,他也決定照辦,把手下的幾個將軍喊來,如此如此說了一通,沒明說自己受了高人指點。只說,城裡找不到,那肯定是城外了。

金吾衛們多出自官宦之家,明白自己稍不留神就會被捲入風暴中去,恨不得把自己的賣力展現給所有人看,也清楚沈淮的打算,實在是長安高門大戶多,輕易得罪不得,還不如用一個“拖”字訣,無不覺得沈淮體察大家的心思。

徵求聖人的許可後,沈淮便帶著金吾衛出了城,沿著幾條可能的路線,又詳詳細細地查了一遍,一一詢問,終於問出了一條線索——前幾日有一家子前來借宿,做主的男人與沈淮要找的人模樣彷彿,車裡還有一個極是溫婉的婦人,一雙兒女,一個頭發花白的老婦,以及幾個僕人隨侍。

沈淮問明白路線,再往下追查,臉色就不好看了,為何?驛站裡說沒見著這一隊,被借宿的農戶又不敢糊弄他們,沿著兩地中間的這一段路,細細搜尋,在崖底下發現了近十具屍體,衣衫、年紀都能對得上,臉麼,被石頭磨得爛了,眼底一顆痣,依稀能瞧見模樣,應是寫奏疏的人無疑。

這一回再稟,聖人哼了一聲,沒下文了。

匡敏知聖人疑上了魏王,心中竊喜,卻未多言。沈淮仔細一想,覺得秦琬知道得也太多了些,指不定這裡頭還有她什麼手筆。渾身發冷,不敢細想,越發堅定了心思,一定要跟著表妹混。

“人無信不立,咱們既答應了他,便要好好做到,此人可安頓好了?”秦琬問了一句,玉遲點了點頭,說:“他答應與一家人改名換姓,前往西域,我的人會好生照拂他一家老小。”

目不識丁的人身居高位,少不得養幾個幕僚,好為自己捉刀。魏王藉此機會,往諸將軍府中安插了不少暗線,這些人的身份不夠高,魏王需血影暗衛與之聯絡,故常青知道得一清二楚。

猜到魏王會如何做後,常青想辦法將魏王的暗線控制住,把暗線寫的奏摺呈給秦琬。

秦琬和裴熙品度魏王的意思,對奏疏加以潤色,少了幾分劍拔弩張的火藥味,多了一些指向性。確定奏疏沒魏王原意那麼極端、惡毒,不給人留後路,卻又一針見血後,方交給了另一個靠一筆好字混日子的將軍幕僚,讓他以他的口吻再寫一遍,藉著暗線的名義呈上去。

死得那個麼,自然是魏王的暗線,活下去的那個,幫他們做了事,許一場富貴也是尋常。魏王沒在意區區小人物,一不留神,就落入了他們的甕中。

按玉遲的意思,對這麼個無足輕重的小人物,自該斬草除根,秦琬卻道“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玉遲也就罷了手。

與此同時,盧鄉侯幾番打點,終於邁進了刑部大牢,去見自己最疼愛的兒子。

第三百零三章 悔不當初

刑部大牢陰冷潮溼,陽光照不進來,唯有幽暗的燭火在跳躍,將人的影子映得如同鬼魅一般。

曾憲是勳貴之子,又蒙盧鄉侯上下打點,所在的牢房還算整潔乾淨,獨門獨戶的,光線也尚可。但再怎麼好,那也是牢房,豈有侯府富貴舒適?盧鄉侯一見兒子被關在這種地方,已有些繃不住,待看到兒子滿面胡茬,神色倦怠,一雙眼卻透著銳利清明,更是老淚縱橫。

諸子之中,盧鄉侯最喜此子,不獨獨對方是嫡幼子之故,更重要的是,曾憲英氣勃勃,像只小豹子似的,充滿著不服輸的勁。

盧鄉侯年幼之時,身體不怎麼好,為了讓他健壯些,老侯爺特意請了師傅來為他打熬筋骨。故他對武事頗為喜歡,本欲學班超投筆從戎,老侯爺卻氣得七竅生煙——曾家獨此一個嫡子,怎能讓他上戰場?趕快掰正了!

這也和世家情形有關。

前朝對世家的推崇幾乎到了極致,故天下大亂的時候,世家四方下注,想得是這麼個姓氏擺在面前,無論哪方諸侯都是要倒履相迎的。即便是落難投奔,也是給你增光添彩,不會感激對方的收留。

夏太祖秦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