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下制度,為萬世之法,沒有徹底偏向世家,已經算是一大勝利了。
社會的客觀環境擺在那裡,個人的主觀能動性再強,也不可能徹底超越時代,否則就變王莽啦,必然落個身死名毀的下場。
最終的結果,是九品中正加科舉的一個四不象,就表面而言,前者為主體,後者為補充。首先魏國下轄五郡皆設中正官,由本籍的現任官員兼任,負責品評郡內不論世家還是庶族,所有學有所成計程車人——縣級中正暫不設定,先看看效果再說。然後品評結果並不直接報給選部或者吏部,作為任官的憑據,而是先交予各郡選司備案。
品評人物按照陳群所說,分家世和狀(相關德、才的評語)、品(等級),品分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級。
其中列為上品,並且德行較高的,如同傳統的察舉制一般,直接舉為孝廉,仍然是每郡每年兩位,公車載往安邑,與任子、蒙蔭一般仕為郎官,甚至可以直接入中書為吏。其餘人等則不限數量,可前往各郡選司報名,分科應試。
此外,中正官因為各種理由並無品評的,及外郡人士,皆可向選司“投刺自薦”,核查得家世清白,並無作奸犯科事,亦可參與考試。但最終考試結果,正常應試者可因其備案之品得到加分,自薦者則無此等優待,且自薦者的錄取數量不得超過正常應試者的五分之一。
考試透過的,便稱為“茂才”,具備了做官的資格,可即將檔案移交郡吏司,授予縣一級的吏職。也可由郡選司向中央選部推薦,使之參與選部的分科考試,透過者即可由選部授予郡一級或中央各衙署的吏職。
考試分五科,即:明經、明法、明算、治劇(治安、捕盜)、知兵,應其科目,授予不同型別的職務。當然啦,人要繼續往上升,或許會換“專業”,那你就管不著啦。但是規定,非“明經”出身且郡內品評為下品或自薦者,除非君主特命,否則不得擔任三臺及吏、選、禮、文四部的正副主官。
說起來,這算是勳對世家最大的讓步了,等於把國家最核心的機構、最清要的職務,全都直接向世家敞開大門,卻只給庶族留了一道小縫隙——就跟明朝慣例非進士不得擔任輔臣一般。變通之法就是:規矩是君主定的,所以君主有權破壞,可以直接插手這一型別的人事任免。
當然啦,這一規定只適用於今後,曹操的原從班底不在此列——不是說荀攸、是勳、陳群等人就必須在三臺、四部一直幹下去,除非君主特旨簡拔,或者等新一代透過科舉考試計程車人成長起來,才有機會讓位的。曹操直接把這權就給抓過去了,說現任重要官員,我親自品評,給個等級好了,還順手一指:“公達、宏輔、孝先皆可列二品也。”
除非聖人復生,否則沒人有一品的資格——或許荀文若仍在職的話,曹操會考慮列他為唯一的一品吧。
這種品評並非終身制,三年一定。科舉考試也是三年一考,估算宣佈政策、中正品評的時間,第一次考試就定在了本年秋後。是勳建議,科舉考試這是個新生事物,恐怕各郡未必具備切實理解和執行的能力,首次考試咱們直接跳過郡試,就由中央來舉辦吧,算是給日後定一個基調,給各郡做一個模本。曹操說好,即命是勳主持此事,吏部尚書陳群、選部尚書任嘏、文部尚書荀悅、門下監劉放參與籌劃。
就總體而言,這套制度還是對世家有利的,並且主要因為只施行於魏國五郡,才允許外郡人士投刺自薦,這算是個臨時性的舉措。世家代表們都說,等到中正制上了軌道,乃可施之於全天下也,到時候就不必再搞什麼自薦啦,等於朝廷透過中正官,把全天下的讀書人全都管理了起來。
而至於施之於全天下是不是等同施之於全漢朝,眾人皆“呵呵”一笑,心照不宣。
這回開會,曹操不是光帶著是勳來的,身旁還跟著兩名機要秘書——陳琳和蘇林,眾人一邊討論,這二位就跟中書的小吏一起把條目開列出來,還沒開飯呢,詔書草稿便已擬就。曹操說我拿回去再由秘書監潤色,然後下給中書、御史,核發各郡。
等飯吃完——其實荀攸等人也就吃了個半飽,誰叫曹操吃得太快呢?主公都放下筷子了,誰還敢繼續往嘴裡扒飯啊——曹操說咱們得進入下一個議題了:“吳可伐否?”
眾人乃皆曰可伐,只有是勳故意唱反調:“恐未可輕伐也。”
曹操伸手一指:你丫又來了。有話就直說,別再兜圈子啦!(未完待續。。)
第九章、先實關中
是勳前些天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