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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部分

蘇轍對此也深有體會,他點點頭,憨厚的承認:“不錯,這種硬木底的靴子,踏進泥裡靴底不滑。那幾日化雪,穿這種靴子去上班,走起路來聲音清脆。且這靴子兩側有靴帶孔,一條皮繩穿孔一系,走起來腳上帶風。不錯呀!

哈哈,戶部的人也很羨慕,後來他們齊去唐家靴店定做這種靴子,聽說那家靴店地訂貨,交貨日期都排到九月了……嗯,最近春花燦爛,他們恐怕要錯過了,“

“上班”這個詞誕生於宋代,它完整的叫法叫“上朝班”。宰相去工作叫“上朝”,其他內閣官員沒上朝資格,就叫“上班”。尤其是諸班直、三司使的官吏,他們的工作通稱“上班”。

三人還在繼續靴子這話題,王夫人牽著蘇遁地手走來,身後跟著朝雲,還有程阿珠與陳伊伊。王夫人隨手遞給趙興一個木匣,笑著解釋:“離人叔叔,這是分給你的新火,你回家用吧。”

木頭裝火?還沒有煙?好新奇!

趙興好奇的看了看木匣,這木匣倒是做工精緻,油漆漆的能照出人影……但無論多精緻的木盒,都不應該用來裝火呀?!他拿在手裡,輕輕晃了晃木盒,木盒內發出一陣嘩嘩地微響。

“這是法燭,離人沒見過嗎?汴梁城裡都用這東西引燃新火,今日寒食,我就不讓你打著火把回家了”,蘇軾笑著解釋。

蘇遁這時衝上來抱住了趙興地腿,嘴裡直嚷嚷:“阿大,錢,我要擲銅錢,你陪我玩。”

朝雲趕緊衝上前,一把撈起蘇遁抱在懷中,嘴裡急急解釋:“離人叔叔,別理這孩子,今日分給他十枚銅錢,他一通亂擲,全輸了。小孩子家,別讓他養成輕賤錢財的習慣。”

趙興隨手在身上一掏,掏出一把零碎錢幣,有金、有銀、有銅。他順手塞進蘇遁手裡,笑著說:“沒關係。輸給誰,都是輸給自家人——左口袋搗到右口袋地事情,何必計較。再說,小孩子有金錢概念,慢慢再教他如何理財,那才是正理。去吧。去玩,爸爸跟阿大有正事。”

朝雲抱住蘇遁責備幾句,蘇遁新得了一把錢,已經達到了他來的目的,嚷嚷著還要重新賭過。

蘇轍在一旁憨厚的搖搖頭。重複朝雲剛才的理由:“雖說是小賭怡情,但孩子太小,可不能讓他沾染揮霍習慣。”

蘇軾也在搖頭,本想也輕輕譴責幾句。趙興已推開了木匣的蓋子,翻看裡面地東西。

在古代中國,當面翻看禮物是極沒禮貌的行為。然而,蘇軾擔心趙興不知道法燭地用法,在使用時發生意外。所以他沒有責備,反而耐心等待趙興提問。

怪不得要用這麼大的盒子裝,盒裡躺著數根形似棒針的木棍,棍頭裹著些黃色物事。那似乎是個藥粉包。趙興隱隱間猜到了什麼,他好奇的拿起一根木棍,把那藥粉包湊到鼻尖——頓時,一股硫磺氣息撲鼻而入。

火柴,這竟然是一根火柴。古代的火柴!

趙興拿著木棍——不。那著這根古代火柴(火棍),驚愕的望向蘇軾。蘇軾一指這根火柴(火棍)解釋:“這叫法燭。也稱發燭,離人會用麼?”

“這……這玩意什麼時候發明地——啊不,我是說它何時出現的?”

蘇轍答:“此物出現於五代時。陶谷在《清異錄》中曾記述:夜有急,苦於作燈之緩。有智者批杉條染硫黃,置之待用,一與火遇,得焰穗然。既神之,呼引光奴。今遂有貨者,易名火寸。

另外,周建德六年(即公元577年),齊朝亡,后妃淪落民間,無以為生,便制發燭售賣,以此謀生。由此,法燭的做法流入民間。司馬(光)相公曾考證之後,並在《資治通鑑》中記錄了這事……這物事該在五代就有了,不過製作頗費功夫,也易自燃,故流傳不多。“

蘇軾補充:“或許更早——有記錄說這是淮南王劉安的方士製作的,不過,此種說法有點子虛烏有,除《淮南子》中偶有提及,歷代無人記述,亦無人提起。目下能確認地是:法燭是齊后妃製作的,或許齊宮中已有使用,后妃們淪落民間,便以宮中所學謀生。”

趙興頭有點懵:難道書上又說錯了?難道火柴原本是中國人發明的?

望著那根火柴(火棍),他忽然一陣激動——硫磺火柴呀!以前看電影,老覺得西部牛仔拿起一根火柴在靴底一劃——啊,很有派頭,很牛仔,後來自己拿安全火柴試過多次,老不能實現電影裡的場景。如今,俺可以在宋朝做到了,硫磺火柴不正是幹這事的嗎?

趙興抬起腳底,很有派頭地捏起一根火柴輕輕在鞋底一劃,看著火焰跳起,很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