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侷限?”
“法利恩,你認為拉克西絲有為王的資格嗎?”
“沒有!”褐發青年斬釘截鐵地道:除了他眼前這個人,任何人都沒有為王的資格!
羅蘭嘆了口氣:“不是和我比,是和陛下比。”他這個弟弟啊,就是戀兄情結過剩。要是能改改這個缺點,他的眼界會更寬,處事手腕也會更精闢。
法利恩皺眉道:“陛下?任何人當王都會比他當得好吧!”
“這個也沒錯啦。”羅蘭語塞,頓了頓才道,“但是,法利恩,權力是會腐蝕人心的,所以無論多麼英明神武的人,在那個位子坐久了,都會變成陛下這樣。”
“您就沒有腐化!”
“那是因為我有更高的目標追求啊。”年輕的城主微微一笑,笑容睿智深邃。大神官浮起懷疑:莫非大人覬覦王座,就是為了讓自己不墮落?隨即,他搖頭甩去這個想法,一陣好笑:哪有這種事!
羅蘭拿起茶壺添茶。
“言歸正題,我認為拉克西絲是德修普王家最適合當王的人,可惜卡薩蘭不像梅迪,重男輕女,她又缺乏篡位的狠心,才與王座失之交臂。她的思想也受到王室的毒害,還是認為貴族天生高平民一等,所以同情百姓歸同情,卻無法狠下心做根本的手術。”
“原來如此。”法利恩這才明白主君說的“侷限”是什麼意思。
“德修普在這一點就好得多,只是他的政治手腕不及拉克西絲,樹敵太多,而且我總覺得他沒把心思放在上面。”羅蘭沉吟道,“那個男人眼睛裡一點慾望也沒有,有的只是好勝心和殺氣,真是個長不大的小鬼,被他姑姑和兩個死黨寵壞了。”
法利恩忍俊不禁:“但諾因城主確實是很有能力的人。”羅蘭點點頭:“啊,這點無庸置疑,我也從未小瞧他。另外我倒是挺想叫貝姆特一面的,那個男人在戰場上的手腕委實俐落,也許能力比德修普還出眾。”
“但是他未必有政治上的才幹。”
羅蘭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