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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部分

官員犯事首先自己倒黴,然後受牽連的就是他的妻女。凡是得罪了皇帝,或者犯了重大罪行的官員,皇帝就要抄家。除非犯下叛國欺君等必死的滅族大罪,一般犯官的家屬不會當場處死。這些家人分開處置,男人不是發配邊疆當苦力,就是永久性的關押,未成年的男丁閹割進宮當沒有前途的雜役太監。女人送進教坊永遠為官妓,特別是一些半大的女孩子,只要經過培訓就能成為有前途的**。這些女孩子不但是大戶人家的孩子,而且文學根底不錯,成為官妓後豔明遠播。按照規矩這些女人一輩子都是官妓,不准她們從良也不准她們隨便離開。她們生下的孩子就是未來的官妓或者小太監,直到三代之後才能有機會離開教坊做回正常人。不過這樣的人依然會賤民,不得讀書當官,不得和官宦人家結親,不得從軍入伍,不得改名換姓。導致他們不久之後又淪落為**或者龜公,永遠離不開低賤的生活範圍。這些人老了之後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