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敦刻爾克號與斯特拉斯堡號為避免被德國佔領軍俘獲,全部在土倫港內自沉。後來義大利海軍分別進行打撈,此後又遭到了盟軍轟炸機的輪番轟炸,戰爭結束後被解體。
效能資料:
排水量:標準排水量26500噸(斯特拉斯堡號為27300噸),滿載排水量35500噸
尺寸:艦長214米,艦寬33米,吃水8。6…9。6米
主機功率112;500馬力,航速:29。5節,續航力:7500海里/15節、3600海里/31節
武備:8門四聯裝330毫米/50倍口徑主炮;12門四聯裝及4門雙聯裝130毫米/45倍口徑副炮;8門雙聯裝37毫米高射炮,8座四聯裝13。2毫米高射機槍。 艦載飛機:3架。
裝甲:舷側裝甲帶(最大)250毫米(斯特拉斯堡號為283毫米),主甲板125毫米,機艙上部為三層共200毫米裝甲,彈藥艙上部為三層共250毫米裝甲(斯特拉斯堡號彈藥艙上部裝甲275毫米)。炮塔(正面)330毫米(斯特拉斯堡號為360毫米),(頂部)150毫米(斯特拉斯堡號為160毫米);司令塔270毫米。
艦員:1381…1430人
德國德意志級袖珍戰列艦 '本章字數:10858 最新更新時間:2009…12…10 09:00:00。0'
簡介
德意志級裝甲艦是德國海軍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設計、建造的一種萬噸級作戰艦艇,由於主炮口徑超出當時《華盛頓海軍條約》對巡洋艦的定義,被其他國家海軍稱其為“袖珍戰列艦”(Pocket Battleship)。但是德國人稱其為“裝甲艦””(英語:PanzerShip;德語:Panzerschiffe)。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德國海軍將其重新劃分為巡洋艦。其實他可以被劃分到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後盛行的“裝甲巡洋艦”中。
德國作為第一次世界大戰中的戰敗國,其海軍受到《凡爾賽和約》嚴格限制。德國海軍針對條約限制(新造戰艦排水量不得超過一萬噸,主炮口徑不得超過28厘米),結合巡洋作戰的需求,於1929年動工建造德意志級裝甲艦。
德國在條約的限制下設計建造了3艘“德意志”級,即〃德意志〃號(Deutschland,後更名為〃呂佐夫〃號(Lutzow))、〃舍爾海軍上將〃號(Admiral。 Scheer)和〃格拉夫?斯佩海軍上將〃號(Admiral Graf。Spee)。
德意志級採用了高幹舷平甲板型艦型,廣泛使用焊接技術,動力選用柴油機,續航力明顯高於英、美海軍同期的重巡洋艦。德意志級突出的優勢是在6門283毫米口徑主炮,安裝3聯裝主炮塔,主炮炮塔艦體首尾各配置一座。在儘可能小的艦體尺度上集中最大的火力。德意志級受到排水量限制與追求重火力的情況下,裝甲防護水平與當時的重巡洋艦相當,裝甲總重量只佔標準排水量20%左右。比較華盛頓海軍條約中,限定巡洋艦主炮口徑不得超過八英寸,德意志級戰艦目的非常明確:簡單地講,該級艦的火力比當時的任何一艘裝備203mm炮、只有輕裝甲防護的10 000t級條約型重巡洋艦都要強,最高航速達26節比當時的戰列艦要快,使其能避免與之交火。符合德國海軍用作近海區域的海岸防禦、遠洋運輸航線破交作戰的需求。
當這些艦首次出現時,對當時的主要海軍國家造成了一些衝擊,它們看起來是完美的遠端海上襲擊艦,航速高過幾乎任何一艘比它們強大的戰列艦,實際上,它們並不象看起來那麼強大,由於只有兩座主炮炮塔,很難將其火力分散到二個以上的目標;另外,它們比當時的重巡洋艦(裝備203mm炮)稍大一點,但防護又好不了多少。
〃袖珍戰列艦〃確實對歐洲海軍強國產生了影響,儘管沒有同類艦隻出現,但英、法也花了不少氣力去研究對付反襲擊艦的戰術。之後德國曾考慮建造其改進型,但由於其它原因而中止。
發展背景
根據1919年6月28日簽署的凡爾賽和約的條款,僅被允許保留8艘老式的非無畏型戰列艦,這些艦隻除了用於訓練及海岸防禦外,別無他用。其替代艦必須在其下水時間之後20年才可動工建造。最大排水量被限制在10;160t以內,其主炮口徑不得超過280mm,這些限制是為了僅讓德國海軍成為一個斯堪的那維亞地區海軍的水平。
由於最早的老